※ 引述《blargelp (春日部四郎)》之銘言:
: 沒要酸誰,認真討論。
: 最近在接租客,剛PO四天。
: 遇到一組是11月初要從林口選手村搬出來的。
: 做了點調查
: 女的不到40k收入,
: 男的也學經歷不好,靠晚班職業弄到50k出頭,算努力。
: 然後押金誰要分兩個月給,因為他們還有貸款
: 這個大雷,
: 我現在極度傾向不租。 應該是不會租這組沒錯。
: 只是藉這個案例討論下,
: 1. 社宅是不是害人不淺,讓人由奢入儉難啊?
: 這條件租兩萬多的新兩房幹嘛?
: 2. 你各位會租給這類型的租客嗎?
: 還是一樣租,但照開價租,一毛不降,算是風險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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