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兼任的教學助理,是否屬於校方請的勞工?雙方爭執很久,甚至告官司,昨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認定台大和助理之間,確實存在僱傭關係,判台大敗訴,台大工會今天特別發送150份雞排,慶祝勝利,更呼籲學校不要上訴。
一大早,台大工會成員,開心在校園內發送雞排,慶祝官司勝利,因為高等行政法院在7號宣判,認定台大對兼任教學助理,具有相當程度的指揮監督、考核的權限,等於有僱傭關係,判台大敗訴。
==台大工會秘書長 林凱衡==
這會是在台灣的
校園勞動裡內的重大突破
表示說它可能說
被法院某種程度上
算認可的一個僱傭關係
而台大工會表示,過去這幾年,有不少台大的兼任教學助理,常遭遇到被強迫勞動,甚至被凹薪資,校方也沒幫他們保勞健保,在校內當了3年研究助理的施同學,感同深受。
==台大研究助理 施同學==
應該要制定一個
合理的工時 跟工資的保障
譬如說工時的上限
跟工資的下限
還有爭取助理的勞健保
今年勞委會曾作出訴願決定 ,承認兼任研究生助理,是受雇於台大,引發台大不滿,因而提出行政訴訟,如今敗訴,台大工會呼籲校方,放棄上訴,積極和工會協商,而台大表示,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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