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投遞104銀行而到了這家公司上班
老闆跟老闆娘是ㄧ對夫妻
我應徵的是業務工作
底薪才26k,其實是不高
但因為想說交通方便,老闆多次致電我才決定到公司上班
ㄧ開始,講的很好聽,說不懂沒有關係
培養ㄧ個業務要花半年到ㄧ年的時間,不會給我壓力,也說拜訪客戶,會帶我去,教我怎
麼跟客戶解決應對客戶的常問的問題。
結果,當我做了14天,開始說,怎麼都沒有人跟我買,結果我約訪到客戶也是我自己去
,並沒有帶我,較我怎麼跟客戶說商品,只說有問題就說『我在回電給您』,這樣不符合
他們要的條件,昨天是發薪日,更扯!!!
ㄧ直以來,他們都沒主動告知我說公司要用哪家銀行,直到我前天才主動詢問才告知我說
是某家商銀。
因我本身在10年前已開過戶頭,但因10幾年沒有使用,存摺與提款卡早已不見,加上
3年前我更換姓名,正常都知道,換名字ㄧ定要申請戶籍謄本在到原開戶銀行辦理,所以
我昨天就告知老闆娘我開不了戶頭。
當下,她告知我,那就領現金吧!我覺得也可行,於是答應她。
昨天5/5下班前,他拿了信封袋給我,說這是薪水,我當下沒有點清((其實這是我的疏
失)),爾後我今天5/6下午才準備要去銀行的存款機存款ㄧ打開信封赫然發現足足少了
ㄧ萬元,當下我還以為我看錯,就把明細表印出來,回到公司詢問老闆娘,他說他不可能
發生這樣的事,還說他有『監視器』。
我說,那麻煩妳看ㄧ下監視器,當下她立刻打電話給老闆,跟她討論的結果就是要我離職
,我說,你們不是說要調監視器嗎?她說,這個是死角,錄不到,請我寫離職申請書,我
說這不是我自願要離開,麻煩請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不然法院見,當下才肯付清我的薪
資,然後我要留正本與公司章,行為很惡劣,而且講話非常不客氣,態度其差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