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細細閱讀原PO的文章
其實不難發現雖然協議規範的東西很硬
但是原PO她在敘述的過程中卻不顯惡霸的態度
所以其實我覺得原PO要她先生簽這份協議
雖然表面上是在維護原PO自己的利益
但是我覺得有更深的意涵
除了基本不要讓婆家有親情勒索的機會
進而其實在很多預料中的事情發生之前
原PO已經跟他先生達成協議將來有問題發生可以槍口一致對外
試問將來真的有狀況發生時
想必會把協議拿出來攤牌
其實愛一個人多多少少都會在意對方的家人
那麼如果原PO真的只想到自己
當將來協議攤出來時想必也會承受很多責難
人非草木 不可能內心完全沒有感覺
簽協議其實是吃力不討好
如果非到必要我想任何人都不可能會走到這一步
很多網友覺得原PO的先生很委屈要放棄一堆權利
但是就像前面說的
我倒真的覺得這個協議只是將來拿來跟老公槍口一致對外的準則
而不是原PO拿來打壓先生的武器
協議寫規寫
實際上夫妻關起門來恩恩愛愛彼此尊重
又可以防止外面的人事物紛紛擾擾
如果原PO的先生是一個值得依靠的人
那麼我相信原PO還是會替她先生著想
最後
現在的社會已經沒有一定要冠夫姓 或是小孩一定要爸爸姓這種事情了
法律規定得很清楚
只要夫妻雙方協議好就都沒有問題
很多思想都是傳統父系社會的荼毒
所以現在才會有人覺得小孩跟媽媽姓就是爸爸失去權利
任何協議或是契約
只要不違反法律(公序良俗等等)其實都是可行的
重點是雙方歡喜做甘願受
夫妻和樂就很美滿了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