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nez (^^)
2015-12-14 03:03:32※ 引述《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之銘言:
: 先講結論
: 自己吃下所有房貸,有條件登記他名下
先講结論,
不管有任何理由房子都不可以過給老婆。婚後一起努力第二間買老婆名字這才合理。
: 1. 房子很好避稅,房屋稅是用公告現值去課
: 父母每年可以送200萬給小孩免課稅
: 爸媽給你600萬,要繳給政府48萬的稅
現在是440萬(各220),结婚日前後半年可再各給100,共計640萬,先請父母當保人貸1200萬
。後面2年再分批給錢償還房貸,2年後剩貸款640萬。
: 但買房子過戶給你可能一毛錢都不用給政府
: 不過你女友不是你爸媽生的,要被多扣ㄧ筆錢
: 過戶給你,登記後你再過給他
: 這樣可以避很多稅,怎麼樣最划算請
非常重要!!!!!!!!!!!!!!!!!!!!
千萬不要這麼做,婚後房屋贈予太太,要是離婚男方什麼都拿不回來。
: 不過一開始就買他名下一定是比較花錢的選項
: 2. 一定要婚前買好,自己繳所有房貸跟房屋稅金
: 最好能全部都用轉帳或自動扣款在銀行留下紀錄
: 不要讓你女友繳到任何一筆跟房子有關的錢
: 就算登記他名下,離婚後你能證明房子相關費用都你出的
: 你可以打官司把房子要回來,因為你是實際持有人
這樣是合情但不合理,如果老婆把房子便宜賣掉(2000萬的房子,賣給朋友1500萬)老公告贏
也沒用。
想不到有什麼理由要把房子過給另一半,自己的房子自己買,不要拿另一半的。
: 凹你女友說你繳房貸錢比較少,要他多出點生活費
: 真的有一天離婚要分錢的時候
: 房貸跟稅金銀行有幫你留記錄,你可以證明
: 生活費跟他拿現金,不要轉帳,不留記錄
: 這樣他才沒辦法證明他出過多少錢
: 你穩贏的
: 參考一下連結的''借名登記''
: http://tinyurl.com/zwhq5el
: 3. 登記結婚後才可以過戶給他,避免人財兩失
: 代書費跟契稅從你戶頭扣,別要他出,理由同上
: 4. 婚前契約書能寫到如果因女方問題離婚房子能拿回來最好
: 記得婚前契約書別寫誰負責多少生活費,理由同2
: 只要說將來加薪你要多出點什麼的''奢桃''就好
: 生活費他負擔比較多的情況下別傻傻的留證明
: 5. 這不是教你心機搞你老婆,只是要你保護好自己
: 有人會說你女友把他人生最精華的部份給你
: 買房子給他OOXX......之類的話
: 你何嘗不是把自己人生最精華的部份給他
: 你還附贈你爸媽畢生積蓄咧!
: 沒保護好你自己,你可能會賠光你一生還附帶你爸媽的存款
: 6. 以上是我買房子的經驗談,用google自己做的功課
: 可能有誤,詳情請問律師或地政士
: ※ 引述《jjane2008tw (jane)》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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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說明一下我和女方的現況,交往8年,半年內有計畫結婚,但是還沒有明訂的
: : 日期,但是因為現在討論婚後要租房還是買房起了爭執。
: : 女友:26歲,年收約45W,存款30-50W,工作算穩定,台中人,因為我的關係現居
: : 台北,租套房8500,住在男方家裡附近,我和我家裡幫他分擔3500,水電自
: : 付。一年保險約2W。
: : 我 :28歲,年收約60W,存款80W,科技業,與家人同住,有固定投資ETF和其他
: : 績優股,每年等著配息兼賺價差。
: : 我父母:公務人員準備退休,經濟無慮,有意提供1000W-1200W給我們當房子頭期款
: : ,剩下的我們再貸款即可(預計貸款500W-750W),買三房兩廳的房子,或視
: : 情況而定。
: : 現況:
: : 女友原本很反對貸款買房,因為他個性保守,覺得貸款就是欠錢,錢都放定存
: : 但後來聽到我父母願意幫忙頭期款的部分,也願意聽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是我們婚
: : 後在外租屋,假如房租平分,一個人約需負擔6000元(這金額她同意),但是考慮假
: : 如有小孩,小孩上學也需要有自己的房間,加上我們對住的要求比較龜毛,一個
: : 人6000元的預算也只會也更多,所以房貸的部分我希望她能support一個6000就當
: : 作付房租,因為我們不買房,你也要出這個錢,但是房子不會留下來,那你還倒不
: : 如把這個錢拿來付房貸,而且住的房子更好,不是嗎?
: : 本來一切都很美好,但是講到房子要登記在我這邊,一切爭執就開始了,他
: : 說他恨台北,說房子在我名下就是不甘心,很恨,覺得我強勢,站上風,說不想結
: : 婚,恨台北。後來我和她說必須要考慮到我父母的感受,已經出了頭期款1000W了,
: : 當然希望房子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但她還是無法接受。
: : 最後我讓步到,可以在婚前協議書裡提到,假如真的不幸離婚了,這每個月給我
: : 的6000元因為匯款都有紀錄,我可以無條件還給他,我覺得這樣他已經佔盡優勢了,
: : 但是我女友還是很不滿,說之後房子增值了,他什麼都沒有,覺得都是我在做決定;
: : 後來我讓步說,我可以和我爸媽討論看看,假如20年後付完房貸,房子可以變成共
: : 同持有(婚前協議書裡載明),可是他還是不願意妥協,說他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
: : 想拿,說哪天離婚了會把他趕出去(之前有一次吵得很兇,很無理取鬧,真的有說出
: : 叫他滾回台中的話,但是也是氣話,我更本沒有那個意思,事後也道歉)
: : 但是我女友還是緊咬著說不想結婚了,覺得婚姻都是假的,會結婚就會離婚,說要
: : 自己住......他要回台中......
: : 各位,我真的已經退無可退了....房子我爸媽已經幫忙出頭期款,房貸大部分也是我
在
: : 付,還要我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該恨的應該是我吧!
: : 後來我就和她說房子要登記在你名下也可以,那就房貸和頭期款一人一半,結果他就
說
: : 她沒錢,已經不想和我住了。
: : http://i.imgur.com/owtwo9W.png
: : http://i.imgur.com/SfLfUeT.png
: :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