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123 (成功掌握在自己手中)》之銘言:
: 以下資訊更新給各位了解,有任何想法再請提供見解....
: 1. 1.5w房租+高鐵通車台北上班月費5千/人,大概差不2.5w了,所以這部分就大家所理解
: 2.6w->2.5,基本上沒太大差異,只是錢給誰,我老公要不要租房租到作保...
這位太太 差別大了
原來只是2.6W房租 理論上雙方都要負擔 而且還是純租
現在房租只有1.5W 聽起來你還不用出 台北桃園高鐵定期票4555一人
你停職在家帶小孩的話 也就是只有先生通勤
實際花費 先生全出(15000+4555=19555) 外加先生未來的房權
即便你繼續上班 也只需負擔高鐵票
: 2. 因為第一間房的經驗,所以我留職停薪一個月後立馬復職上班!只為了有類似物件我
: 自己承擔,不需要老公幫忙貸款!
您目前月薪4W 娘家如您一開始計算可支援200好了
你覺得不需要先生幫忙下可以貸多少? (根據591能力評估 貸款約373W)
若找到北市有563W的正常房子請趕快通知大家 很多人會很感激你
: 3. 若真的留職停薪後我也強調我自己的開銷我自行負擔,不需要老公負擔,同時他負責
: 出小孩的費用,我在家帶小孩,認為勞力與出錢,等價交換應該算公平?
: 4. 就大家的觀點,我收入四萬所以出的家用較少,我就不該對這些事情有意見?而我在
: 意的點是婚前就已知道彼此收入,在婚後才要說要公平1:1支出家用?那是要逼比較低薪
: 的我去偷搶拐騙?還是回家找娘家?且明知道家中開銷就這麼重..為何要買一間自己負擔
: 不起,而且老婆也不認同的房子?
一開始堅持要買的不是你嗎? 你文章看你來先生也從來沒有要跟你1:1
負不負擔的起要用數字說話
你原先的計畫貸400W 利率1.6 30年 每個月貸款也約1.4W
現在先生付1.5W
到底是他負擔不起每個月多的一千塊還是只是你不認同
: 5. 一開始就跟我老公說,房子登記在他名下,不須一半登記給我,我希望台北可以再買
: 一間,我想要有首購族優惠之類的!老公還跟我說不會有這問題,因為我也對家有付出..
: .所以他買房當下我認為阻止不了...結果變成買婆婆的名下,我當然大受打擊,不能接受
: !
有什麼好大受打擊的
房子1200W 頭期350W 貸30年 1.6% 本息均攤每個月也要近3W
婆婆除了出頭期 還要月付1.5W
然後先生只要月付1.5W (房租&孝親) 就可以一家三口居住外帶未來房權
而你省了原來該支出的房租 (你現在是AA制的話你現省1.3W)
: 6. 住青埔,首要面臨小孩託嬰問題: 今天我真的上班去賺錢貼家用好了...小孩24小時週
: 一到週五保母,預估2.5W(板上大大說甚至更多...)那所以超出的金額誰要補?怎麼補
: ?(24小時託嬰是我老公主張的需求...我主張最多12小時,再辛苦小孩晚上自己帶比較
: 親,而且省點錢)
晚上自己帶很好阿
另外你上班除了貼家用外 更重要是職能延續和累積
留停五年的工作還真沒聽過 中斷五年後要再回職場難度極高
: 7. 我們婚後一直是假日夫妻,小孩都是我跟娘家媽媽在顧,為了買房子,我讓他每個月
: 的存款自己收(因為老公沒有錢的概念,很容易錢花光了就沒存款了,或者與預計要存的
: 金額有落差),戶頭有點錢可以當作之後貸款依據.... 所以我認知中的狀況,他目前來
: 說不算有付家用,我娘家媽媽付勞力當保姆沒收保母費,我出錢買小孩日用品!
自己的小孩自己顧 自己的房也記得多靠自己
長輩能幫忙是賺到 不是理所當然
: 8. 為何電話中的我不阻止? 因為我的婆婆要出錢幫我老公買房,人家出錢我阻止什麼?
: 掛我老公名下,我有什麼資格再講不要?而且,我那間房看了,就覺得不佳/不想買,不
: 喜歡...樣樣做得明顯了,老公去看要買,我在跟他說不喜歡有什麼用呢?倒不如順他意
: 是吧?
現在就是婆婆出了350W 外加每月要再負擔1.5W
先生每個月就出1.5W 不會比現在負擔大多少(搞不好還省) 外加多了未來房權
然後太太明明省了房租但沒有產權就7pupu 說這樣是無怨無悔的幫婆婆買房 ?_?
醒醒吧 這位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