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04-11 09:44:25我覺得這個比較像是story跟screenplay的爭議
那年協議書我覺得意思是。陳提供story,但不是screenplay writer
就像把小說(或是某個作品)授權改編劇本
這個金額本來就不見得會高
但現在陳認為她是screenplay writer之一
那就只能看當年的劇本,跟現在最終成品差多少了
作者:
jimulder (That's life.)
2017-04-11 09:52:00有說錯嗎?原作IP授權費本來就不高?IP是最值錢的吧?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04-11 09:53:00如果是知名作品才會值錢啊...
有提供screenplay的就是writer 改寫得面目全非也一樣沒有說改了70% 就只要付30%的錢而已你只要買了人家劇本 就是得付全額
作者:
kof58 (hanashiro)
2017-04-11 10:15:00推這篇,很多人沒搞清楚狀況就在開罵。只能等導演出來說明了,但現在鬧成這樣肯定是雙輸。
作者: oxmilk2737 2017-04-11 10:15:00
但是當初授權金談好就是15萬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7-04-11 10:16:00當初授權書怎麼寫大家都不知道 這種事法院判斷吧
作者: oxmilk2737 2017-04-11 10:18:00
製作方要付 但編劇不給帳號 怎麼付款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4-11 10:19:00同意...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0:21:00我覺得是導演不老實,明知2015年不能投輔導金卻還是用申請輔導金的名義,讓編劇簽下這份協議書
作者:
ris6825 (淫意殺手)
2017-04-11 10:22:00其實樓上才是正解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0:24:00不必抱怨台灣沒編劇人才,就是因為不老實的製片方太多
作者:
ris6825 (淫意殺手)
2017-04-11 10:25:00就陳的說法來看,她沒很糾結故事跟劇本完成度的關聯,她不爽的是整個過程的背信嫌疑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0:25:00桃樂絲簽下的這份協議書是申請輔導金的必備版權證明文件很多影視標案以及申請案,參與的主創人員都必須簽名稱是"意向書"或"同意書",或是原著授權同意書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7-04-11 10:29:00
桃樂絲不爽的是那個輔助金的部分,那個部分真的有耍人的感覺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0:29:00很多製片方會見獵心喜,故意藉此誘騙編劇簽屬台灣人又重情面,不想當面破壞"良好"的合作氣氛很多台灣人在廣收編劇的作品,尤其是對新手編劇,都說是先拿先拿去找資金,若是有人投資不但付編劇費,還可以分紅最慘的是有些編劇還傻傻地簽下賣身契把劇本送人只能說影視圈很缺創意,但永遠不缺小偷
作者:
sigrid0331 (中島宏之 >///< 山崎康晃)
2017-04-11 10:40:00其實授權書只要加上一條相關細節雙方另立合約即可他們那份協議書國中生都看得懂是把故事整個送出去吧當初要簽就要自己承擔 因為那協議書淺顯易懂沒那麼難導演和製片就錯在當初省小錢反而現在賠了信譽
是呀 騙人簽這種合約 就算法律過得去 道德也過不去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0:43:00我認為這份協議書有一個地方對桃樂絲有利,就是整份協議裡面讓渡的是"原創故事"而非劇本,如果能證明電影的內容
決戰點不會是在這部分 不管桃的劇本參與是到幾趴合約內容就是全部讓出去了 只能從補助金疑似詐騙下手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0:45:00是根據桃樂絲的劇本來拍攝,而不是導演自行編寫,如協議書所說的與原創故事完全不同,已經是另外一個故事也就是說拍攝的劇本還是用桃樂絲的,那就跟這份協議無關了桃樂絲在協議裡讓渡的是"原創故事",不是劇本你導演想拍就必須自己重新編寫,不是拿人家的劇本拍攝
但裡面也寫衍生物權益均歸程所有 就算桃有參與衍生創作 權益還是在程這裡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0:56:00是原創故事的衍生物,不是桃樂絲的劇本衍生物兩個人重新編寫金傭的笑傲江湖,寫出來肯定差距不小原創故事是金庸的,但重新編寫的角度不同,劇本差距就很大
作者: oxmilk2737 2017-04-11 10:59:00
我覺得輔導金的問題不能怪導演,因為當初紅衣小女孩換導演,最後才變成他導,紅衣因為已經申請了輔導金,礙於規定,紅衣還沒結案,導演無法再申請輔導金
合約裡是寫"本片"衍生物歸程 就是所有來自影片利益
那當下就要主動去找編劇下跪道歉 請求重新簽約呀哪有不能申請輔導金還騙編劇的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1:03:00"本片"是指什麼?? 這部"電影",說的是影片,不是劇本取得了原創故事,你重新編寫拍攝成影片,一切衍生商品自己的但協議書裡沒寫桃樂絲的劇本有讓渡,所以只要電影內容跟劇本
作者: Zsanou 2017-04-11 11:05:00
想省錢,空手套白狼,再殺雞取卵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1:06:00的主架構、劇情雷同,就有侵權嫌疑
作者:
BAOY (抖抖抖)
2017-04-11 11:08:00而且協議書裡面還註明"導演根據原創所改作的劇本已與原來故是不同,已經是另外一個故事,那電影內容還雷同,對話也相同就是有侵權嫌疑了只想說製片方啊,你一部電影都能投資5千萬了,為何連100萬的編劇費都想省,真的是三好加一好讓編劇賺點錢,有子彈繼續創作下一部,真的這麼難嗎?
那桃就必須拿出自己有參與"改編劇本"的證據囉如果拿不出來 程就占絕對優勢
改編劇本如果有用到原始劇本就是證據啦只要有一句對白一樣都不行
作者: lerss (Roy) 2017-04-11 11:30:00
2015無法申請程大概覺得剛好賺到,沒主動去重談就是先輸了
作者:
phix (88)
2017-04-11 11:36:00呼應到不要翻到最後一頁 真的很可怕
電影真的是門很黑的行業 國內國外皆然...大公司 製作方剽竊個體創作者小蝦米 真的是屢見不鮮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04-11 11:43:00100萬一個劇本合理或許還有點低價。但一個編劇要拿100萬?台灣編劇很可憐沒錯。但台灣編劇也很少有稍微修改就可以拍攝的劇本。看過好多優良編劇幾乎都像是文學創作一樣一個劇本100-150萬。按比例分配給所有貢獻者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04-11 11:47:00現在電影公司就不把陳當編劇。所以電影編劇名單沒有陳所以電影片尾另外給一個原創編劇頭銜給陳
作者:
Fcukman (fcuk)
2017-04-11 11:54:00講得很好聽 什麼礙於規定 導演根本也沒告知原編劇而且既然沒送 那這份協議書還有沒有效力?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04-11 11:55:00侏羅紀公園的小說跟電影也不太一樣推文創跟國家要輔導金,然後創意是幹來的XDDD
簽了是簽了沒錯 但這導演的行為很不老實 不會再看任何他的作品了
就像下一篇提的。15萬買的是授權「主題」架構?陳玉珊此處可以提原始劇本出來佐證。但她說完全遺失,那這是??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7-04-11 12:19:00這個導演不老實+1
作者:
kkkppp (星星給予仰望者光芒)
2017-04-11 12:22:00整串加授權協議書看下來,比較像是桃授權了一個故事。如果桃拿出原創劇本舉證,但推文有些人直接認定桃是編劇……
作者:
orzisme (EM)
2017-04-11 12:47:00目前看下來,覺得她當初賣的授權應該是一個故事架構吧。而這個也不是她獨力完成,而是三個編劇她可以提出證據是原始劇本。但說隨身碟不見了也沒備份...
作者: NICKSHOW (肉鬆掉了) 2017-04-11 13:01:00
導演心懷鬼胎吧 明明就沒送件 之後桃才認為沒中輔導金當初簽約不也是為了要送件嗎 因為他故沒送也該跟桃說明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7-04-11 13:06:00導演不老實,編劇好傻好天真,導致悲劇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04-11 13:15:00導演自己就是編劇啊,還是最主要的編劇
作者: NICKSHOW (肉鬆掉了) 2017-04-11 13:16:00
桃的說詞是找導演前 就已經是完整劇本了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04-11 13:21:00沒錯。而且從來也沒有編劇只能掛一個人的規矩如果陳玉珊對劇本有貢獻,大可以共同掛名
看之前報導陳是製片故事構想是她 ,劇本是她找程寫的。好亂啊 ,編劇到底是誰啊?感覺比較像導演改找別的製片,所以陳不爽才有這一連串的事件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7-04-11 13:47:00上面是不是搞錯陳玉珊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7-04-11 13:49:00導演有回應啦 我下一篇有轉FB圖片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7-04-11 13:56:00所以我說是不是弄錯陳玉珊了你弄錯陳玉珊了
IBIZA那個今天早上就討論過了 那不是同一件事那個是後來再協商鬧翻 所以才會演變到現在 跟15無關
所以報導的陳玉珊不是這個陳玉珊哦?貴圈真亂呀?一個劇本經那麼多手還真複雜
陳是製片。但她有栽培程什麼?程發跡是從研究所吧。製片都他同校的,上面那報導蠻誇張…而且看來原案和電影差
作者:
orangeG (註冊好難)
2017-04-11 14:23:00抵制這個導演吧,他的作品都不會再看小偷與騙子都一樣可惡,台灣人材就是被台灣人扼殺的
作者:
Mazu323 (Mazu)
2017-04-11 14:26:00如果是製片~簽這合約!!!!! 有點~~~
作者:
Mazu323 (Mazu)
2017-04-11 14:28:00我也不懂抵制幹嘛? 這是民事~跟一部好片沒有關係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04-11 14:33:00動物方城市也有人出來告啊。大家抵不抵制?
導演也有涉及刑法國防秘密和性侵的 這兩個更嚴重要不要也抵制ㄧ下
沒看鄉民一堆酸鈕承澤的? 紐有新片? XD 想扯到哪去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4-11 15:00:00......你不知道他手上有一部青禾男高預計今年要上嗎...
昨天看到而已 可以想見一定會很多人酸啊 他自己毀了品牌 等於自己抵制自己 不懂baby扯到他們幹嘛
ㄧ部電影又不是靠導演就能拍出來的 導演作錯事就要抵制不看 我是真的不知道道理在哪這是多少人多少家庭的生計問題
觀眾可以為了一根毛抵制那是其他人的自由扯到生計是又要回到王雪紅跟HTC邏輯嗎那你怎麼不譴責抵制所有人的的中國咧?HTC養活好多台灣人喔
HTC有被抵制哦 賣不好不就是貴又爛嗎你應該舉頂新的例子才對啊 廠廠 祝抵制成功 本來不會去看紅衣2 這下ㄧ定要支持ㄧ下
作者:
orangeG (註冊好難)
2017-04-11 15:35:00導演用了劇本沒給錢,還能說要支持這部片,其他工作者是無辜的確實無辜,但那是導演的責任要出來解決這糾紛的吧,有付出有報酬才是合理至於涉性侵跟國防安全事件的導演,確實是個更爛的人誰能否認?不拒看,難道還支持嗎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7-04-11 15:39:00是用原創不是劇本,導演自己是原創者之一,同時也是編劇沒必要吵抵不抵制,要不要抵制是個人自由,不過有些事還是不要扭曲比較好。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04-11 15:41:00導演自己就是編劇。現在是另一個編劇說她要拿多一點錢導演並沒有偷誰的劇本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7-04-11 15:44:00
在吵的部分跟偷誰劇本根本無關吧
作者:
orangeG (註冊好難)
2017-04-11 15:48:00糾紛在於另一個編劇沒拿到錢吧
推文一堆人在罵導演小偷啊XD看別篇推文 好像還有導演要給 但陳不收或對數量不滿意?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7-04-11 15:59:00
沒給錢這部份羅生門,完全各說各話了
至少單方說法看起來導演不老實,2016投標中有主動給15萬嗎?那時間點沒給就很有問題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7-04-11 16:28:0015萬程說要給啊,只是要不到帳號啊。不要一開始就選邊站要看大畫面,程說要給15萬但是沒管道支付,陳的重點則是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7-04-11 16:29:00在另一篇有人有截fb溝通的圖,程有說要給15萬啊。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7-04-11 16:29:00金額吧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7-04-11 16:36:00那是第幾次去要才給的???明明就早該主動給就沒事的東西,偏偏要三催四請然後在人家都快反臉的時候才一付施捨的態度甩錢出來?對方不翻臉才怪!
作者:
Mazu323 (Mazu)
2017-04-11 16:40:00有要給吧? 只是陳一直遲遲不給帳號..金額不滿意嗎?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7-04-11 16:40:00樓上看起來選擇完全信任陳的說法,可是勿忘督割
作者:
sleepyrat (sleepyrat)
2017-04-11 16:40:0015萬給誰?? 陳玉珊本人還是華娛國際??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7-04-11 16:52:00雖然我是不覺得事情有像XSZX說的那樣,不過先假設程真的不給錢好了,那麼桃要做的事應該是要他把錢吐出來對吧?老實說,如果照授權書來說,她能要的不也就是15萬嗎?程再怎麼態度惡劣混蛋好了,你身為簽名者該要的不是15萬?現在不是討論15萬是否合理,而是照文件走就是這樣。那麼之後又有跟唐談了80萬的事,說真的,就不合理了。目擊者大賣之後,如果我是製片,給她80萬我也覺得合理。但是唐後來不給,看來就是「他不爽被騙」(事先不知道有授權書」。所以說,先撇開人品好不好,照著文件走桃該要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7-04-11 16:56:00她80那其他跟程一起寫劇本的怎麼辦...= =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7-04-11 16:56:00的不就應該是15萬?(arr大 那我個人意見啦XD 先別管)我要說的是,桃如果在下檔之後出來爆料說之前協商破裂,那說真的可信度超高的,因為無關利益了會相信她很委屈;(或說利益扯得較少)會覺得程真是太混蛋了怎麼可以這樣。但是現在講直接影響到票房了,會給人懷疑目的是難免的吧而且如果真是完全剽竊,一翻兩瞪眼很好講~但是現在就是有些說詞沒證據,變成自由心證,想相信誰就相信誰了啊。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04-11 17:28:00風向很難測,這基本上是同歸於盡的玩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