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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TC0115 (Blank spac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惡房東張淑晶收房租不給住 竟反索賠11萬
時間: Thu Aug 18 16:11:22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惡房東張淑晶收房租不給住 竟反索賠11萬採訪費
3.完整新聞內文:
惡房東張淑晶去年將出租新北市一間套房給施姓、張姓房客,收下5萬3700元押租金後,聲稱漏水要維修,要他們先將行李先搬另間房間,事後卻遲未修繕且拒退款,還反向施、張索賠違約金等共26.4萬元,其中竟包括帶媒體入屋採訪要賠11萬元,房客憤而提告,台北地院認定張淑晶只能扣除房客使用其他房間3天租金1600元,今判張女要吐還5萬2100元押租金。仍可上訴。
施姓、張姓房客指控,去年元月25日與張淑晶簽約,自2月7日承租新北市一間套房1年,並先付了第一個月租金1萬6000元及2個月押金3萬2000元,電卡等相關費用等共5萬3700元,豈料,2月7日要入住時,張女竟說該房間漏水,無法入住,提供另一房間放置行李,之後就置之不理,直到2月24日要求解約退錢,張女仍不理會,只好告上法院。
張淑晶主張,她只是延遲讓房客入住原出租房間,且已提供其他房間使用,施姓、張姓自應「定相當期限」要求她交出房間,是租施、張沒依法催告,無權要求解約退款。
此外,張淑晶不僅不吐錢還房客,竟還要求施、張賠違約金6萬4千元、鑰匙沒還5萬元、原本打算承租的2間房間共4萬元租金、連房客帶媒體進入房間採訪也要付11萬餘元,總計索賠26萬4千元。
但法官認為,張女既然出租房間給施姓、張姓房客,卻以漏水維修不讓入住,僅提供其他房間放置行李,張女於房客要求入住時置之不理,因此判房客勝訴,扣除3天租金1600元,房客可依約要求張女退還所有押租金共5萬2100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房東 張淑晶小檔案
●年齡:47歲
●家庭:未婚,男友為共犯黃鐸(53歲)
●身家:
.每月收租淨賺約30萬元
.於北市復興南路有一間20多坪房產,市價超過2千萬元
●生財方式:承租他人房屋後,改裝成套房或辦公室出租,台北市大安區、新北市板橋區、中和區、永和區等共40處,租金8000元至3萬5000元不等
惡房東坑騙手法
●強索採訪費
房客找媒體入屋採訪,遭索賠11萬採訪費。
●深夜簽約
刻意與房客約深夜看房,催促快簽約。
●租約不公
簽約時隱匿不平等租約,例如:未接房東電話沒收4個月租金、幫別人開門賠10萬元、要求裝冷氣或櫃子卻退租須賠10萬元等。
●騙換爛房
謊稱房間修繕等理由,要求房客住進其他有問題房間。
●門卡暴利
入住前要求先買電卡2000元、磁扣1000元,且禁止複製,若另有需要還得再買,每個1000元。
●佯裝律師
謊稱自己是律師,若房客要求退租,要求對方賠償高額違約金。
●興訟索賠
馬桶阻塞時,推稱房客造成,提起毀損告訴,逼對方賠償。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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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1:49
更新時間:15:02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18/931170/
5.備註:
經濟這麼不景氣 還能月入數十萬的 應該只有惡房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