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無租約狀態

作者: ibao (ibao)   2018-04-06 23:37:53
請教大家
如果目前處於無租約狀態(持續一年多),家母疏於管理
期間房客積欠房租將兩個月押金抵繳
之後按時繳房租但無押金無租約
現在我想收回房屋
但房客拒絕協商
請問可循哪些方式解決?
(目前打算寄存證信函請他限期搬出,若不理會就送區公所調解,調解不成再走法院強制
執行)
感覺曠日費時,有什麼方法能讓他自己搬走或其他要注意的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4-06 23:50:00
這是不定期租約,你們有協議用押金抵房租嗎沒有的話,就是它們持續積欠房租而已寄存證信函、請明依哪條法,請他限期搬出對於不願談的人,除了司法,只剩私法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4-07 00:26:00
土地法一百條, 你自己看你能提出哪個理由收回, 通常是提出自住, 但是上法院的話, 條件會比較嚴格, 法官會看你是否真的對於房客的房子有必要的收回自住.土地法欠租的部分就不用看了, 就算你們沒答應用押金抵租金, 他也只欠你兩個月,還不到種契約的條件.你現在是無押金的不定期約, 並非無租約, 是無租賃期限, 其他還是要遵守原來的契約, 不得轉租, 不得違反契約使用, 要漲租的話, 請向法院提出訴訟.
作者: ibao (ibao)   2018-04-07 01:37:00
原本的契約簽到去年,這樣去年到現在一樣是屬於有租約的狀態嗎?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4-07 01:43:00
是的,這就是不定期租約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4-07 10:19:00
不定期租約對承租方比較有利,出租方不能單方面收回出租方收回自住,不限供本人,還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屬
作者: licochen (lico)   2018-04-08 01:46:00
所以就不考慮,目前要改套房,只是不想讓房子空著上面內容有誤,我打錯地方了,請版主幫我刪文,謝謝
作者: vbqv (艾打逼)   2018-04-16 16:29:00
這老問題了 不定期租約對房東很不利 只能說花錢學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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