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將於9/30到期,2月時有用line詢問過房東是否可以續約,但房東已讀沒有回應,6月
底繳租時再度詢問,但房東還是已讀,致電都沒有接。租約上有註明雙方若要提早解約需
兩個月前告知,但沒有說租約到期是否續約相關的事宜。
想要請問大家:
1. 這種情況下是否應該準備找新房?但是現在才7月初,最理想是9月初搬家,現在找好
像太早了。
2. 7月底跟房東說明不續約,無論他是否回應,8月開始找房子,9月搬家。(這樣是否最
合理?)
3. 當做房東默認可以續約,不用花力氣準備找房跟搬家的事,可是這樣的情況下,房東
可以9月再臨時請我們搬出去嗎?
不好意思,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因為還要帶著孩子搬家,所以覺得很焦慮,再麻煩大家
給點意見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