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我朋友詢問:
朋友最近要提早3個月解約,她知道會需要賠償押金,在電話聯繫房東,詢問賠償押金額
度及告知提早解約的事情後,房東開始歇斯底里吵著說我朋友會偷租屋處內的東西等等,
雙方約定一個時間去點交,他在電話中也要我朋友點交當天就要全部搬走,我朋友遇到他
這麼歇斯底里的反應後,點交當日帶著其他朋友去點交,但進屋後,發現房東已經在房子
裡面,而且原本沒壞的傢俱都被用壞,如桌腳被拆下來、衣櫥抽屜被用壞等等,我朋友看
到這種情況馬上報警,但在警察來的過程中,房東百般阻撓,不讓其他友人下去接警察上
來,還把其他友人推出去,只讓我朋友跟他關在租屋處室內,甚至跑出去前還把朋友的租
屋契約偷拿走,在過程中也有拉扯,朋友身上多處挫傷,但合約跟每月繳房租的明細還是
被房東拿走。
之後有針對受傷、妨礙自由等提出刑事告訴,但針對房東不願解約的問題、蓄意破壞的民
事問題,警察有打電話給房東,但她不願出面處理,有些問題想請教板上大大們:
1.除了寄發存證信函外,請問我朋友還可以做什麼來保護自己呢?
2.有問過律師跟檢察官,刑事訴訟後可以一併提出民事賠償,但還是擔心到時候刑事訴訟
結果出來之後,可能租約也到期,這當中很怕房東又會來要房租什麼的,可以做什麼來保
護朋友的權益呢?
第一次發文,有誤請鞭小力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