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在學校附近租屋(雅房)
但因環境及隔壁室友習慣都很差,
所以住不到半年就搬到別的地方了
(押金也當違約金繳了)
三年後的現在
剛好在看591租屋看到當初住的那間房子,
發現上面放的照片是我當初
「正在住」的時候的照片
(因為照片裡的東西、衣服、書籍、桌子等完全都是自己的東西,所以確認為自己的房間)
房東當時並沒有問過我可不可以進去拍照
就擅自闖入
而已經過了三年他房屋出租的照片仍刊登我當時房間的照片
我超氣因為很亂還被他po在網路3年orz
但畢竟已經過了三年
想問現在我能尋求什麼法律途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