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房客要求簽兩份合約

作者: photostand (安娜)   2018-10-11 14:00:56
家裡有一棟閒置的店面透天最近租出去
房客是做麵店的
今天接到對方來電說要辦理營業登記
而且希望可以再多簽一份合約,租金寫5000元/月
辦理營業登記這個當然是沒有問題
而且我們也沒有要求他們繳多出來的稅金
但陰陽合約這個部分是偽造文書,我們不同意
對方卻一副經驗豐富的語氣說保證不會有問題
這個部分因為我家沒有人懂這些
想請問各位是否乾脆不承租給這位房客
還是有其他的應對方式呢?
謝謝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10-11 14:03:00
實際租金拿去公證, 不要聽房客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1 14:04:00
是偽造文書沒錯。沒事就沒事。出事就是【刑事責任】不要簽。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10-11 14:04:00
又不是你有好處, 你要照實繳, 就不用答應房客的要求免得反咬你逃稅咧還有國稅局可以依照當地租金行情課稅, 較行情偏低的有公證租約也不甩, 對房東完全沒好處.https://tinyurl.com/y7v9f6da
作者: photostand (安娜)   2018-10-11 14:12:00
我也是這麼想,5000元連套房都租不到...謝謝大家,我知道怎麼應對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1 14:13:00
直接婉轉的講。如果當初租屋時對方有提出雙合約的條件。你們是不會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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