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簽約下定與簽約前約定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11-23 15:33:04
※ 引述《the01 (立撒)》之銘言:
: 各位好
: 請問應該在簽約前
好啦, 我房東, 寫在前面,
不好意思, 請問你租幾次房子?
提出以下的要求幾次?
房東答應你的所有要求, 成功簽約的次數?
: 向房東要求變動租賃房間的所有內容(譬如
: 1.簽約前要求房東先行清理租賃標的
: 檢查與修繕水電網路
: 三管等
: 並能在簽約契約上記載擔保責任)
如果簽約前要求那麼多, 那麼細,
不如你兩租一押備齊, 工作證明良民證都備齊,
把你自擬的契約, 都一起給房東, 看有沒有房東要跟你簽約
: 還是簽約當時要求也還符合目前的一般租賃交易約定俗成?
: 因為已經先行下定
: 也就是已經先給予定金
: 考量到目前在簽約前先向房東提出還來不來得及?
這跟約定俗成差蠻多的,
因為你的三管要求和記載擔保責任,
我沒有看過任何一份契約有寫過, 包括內政部的契約
有興趣你可以去查台北市健康公宅的新聞
https://tinyurl.com/s7k8jzz
公宅有做到嗎? 公宅做得到嗎?
你的要求是住進去不能有任何故障嗎?
房東的立場來講(不要舉張淑晶, 澳房客也很多, 我就說一般正常人的心態),
空租時有發現任何問題, 當然是修繕好再出租,
但是有些問題可能是住進去才會發現, 或者日後才發生, 只能儘快修繕,
: 還是下定這個動作完成後
: 在的租賃法律或是約定俗成觀念就是不能再對房東有所要求
: 這一點還要請在租賃版上
: 釐清確認清楚
: 同時若簽約時才提出
: 房東不願意
: 訂金是否合法合理被房東沒入?
: 而且即使簽約當時才提出
: 即使房東承諾
: 可是租期已經起算
: 根本來不及將屋況整理至約定的情況
: 請問定金是不是也有個幅度範圍
: 還是房東說得算數?
: 可以定多久時間有沒有一個範圍或是標準
: 譬如月租金幾%
請你不要下定, 要求太細, 約寫好, 雙方同意, 直接簽約
: 還有請問
: 這幾點要求與確認
: 該怎麼提出比較妥當
: 同時是不是合理合法要求
: 房東有沒有相對義務
: 1.要求檢查電錶 準不準
: 2.更換蓮蓬頭整組 (衛生問題)
請問有什麼衛生問題?
怕有人直接用蓮蓬頭水管清洗XX嗎?
下次簽約還是把蓮蓬頭和軟管列到不修繕/房客自行更換的範圍裡好了
: 3.簽約前檢查檢測水電網路(用電負載) 調整水量水壓
: 檢測水質
。。。。。
要符合啥標準? 生飲? 檢測費你要出嗎?
: 污水管
: 以上還請多多指教
我覺得你可能可以找Tywin租房子吧
水質不敢講, 他說他的房子都經過台電檢查, 15年就換電線
怎麼證明好像只能用錄影還是拍照的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11-23 18:18:00
15年就換電線根本浪費錢浪費資源,不過現在已經沒Tywin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11-23 2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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