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提前搬家,押金問題詢問(已解決)

作者: hot6292001 (Tippi)   2020-10-05 13:53:41
我跟房東合約書是寫租約到108年的10月,因房東不住在附近,後續續約就沒有再簽訂合
約,但我都有持續一直繳納房租。
9月中意外得知明年年底租屋處就要都更(早已在8年前開始談),先詢問房東,但房東回
覆不知情,清楚後會跟我說。
https://i.imgur.com/Kzk2zeT.jpg
而後一直到10/01,房東才回覆屬實,我在10/02也有說明會開始找房子,如果有找到會提
前搬離。
https://i.imgur.com/s6pXE6W.jpg
https://i.imgur.com/3BECt7c.jpg
很快有找到合適房子,今日通知房東,房東說押金不退,因為我是10/2通知,不滿1個月
,所以押金不退還。
因為他後續也無法再租人。
我的想法是,我早在9月中已經詢問,因為房東自己搞不清楚狀況才拖延我的預告期,而
且後續不能承租也不是我的問題,是因為要都更。
這樣不退還押金,是否合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10-05 14:04:00
提前一期告知終止租約,你9/13和10/2都是說你要找房,根本沒有告知何時終止。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0-10-05 14:06:00
明年年底很久,你找好房子確定好租約終止日,提前一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10-05 14:06:00
如果你是一號繳房租,9/13告知,提前一期,終止日也是10/31了。10/2告知,終止日則是11/30。
作者: corlachang (可樂)   2020-10-05 14:07:00
個月前通知,就沒有違約金,只要擔心點交時被扣清潔費租約都是一個月一期的,不要凹日租,於法無據又很難看
作者: pp777   2020-10-05 14:01:00
預告是向房東宣告租約結束交屋的時間,原po可能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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