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不好意思想請問
我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我12/22與透過仲介與新房東簽約,
地點是在台北市北門站附近大樓
在12/22當天已經付了兩押一租約10萬
我們協議1/9號之前點交1/10是交屋日
當時房東有告知我這一間套房他有在賣
但是開價很高,不會這麼快賣出去,
希望請我以後我入住之後
可以有人要帶看的話協助,一個月一兩天,
我當時心想對我來說就只是換房東而已
(買賣不破租賃),
直到我要入住前1/4,
他告知我目前有一組再看已經在申請貸款,
但是他們有點偏自住,
希望我可以等他到1/9前才告知我是否可以入住,
其實當下我很傻眼跑去跟仲介抗議,
因為我既有的房租已經快到期,
且因為要搬進去的房子比較小,
我把我現在住的地方的家具50%都賣掉了,
對我的認知來說是我入住之後你要賣房子我可以協助讓他看,
而現在他是連我是否能入住都不給我正向回覆,
後來我跟仲介討論,仲介說也拿他沒有辦法,
我自己跟房東溝通的結果就是他覺得我在威脅他,反而昨天他打來很不理性的吼了一堆之後掛我電話,
因為他有點情緒化,我真的沒有辦法跟他溝通
於是我在今天付費$20,000請律師調解
(房仲說他的義務只到簽約那 他也很衰 )
因為根本就沒有人可以幫我跟他溝通,
我只好付這個錢,
律師打給他也跟我說他建議直接寫律師函因為對方無法溝通(好像也是被質疑是不是律師要求看委任書之類)
到現在律師的草稿已經擬好了
只是仲介他剛剛提出那個房東叫我要賠他
12/22-1/9當中約半個月的租金
這樣他才願意解約
我的重點是
如果他在1月9號賣出的話這樣我不是很沒有保障嗎?或者是我搬入之後他就馬上賣掉
那那個屋主是否就只要賠我一個月?
但是我搬家的成本等等的根本就不只這一個月
我要的是住好住滿一年。
對我的認知我是可以住滿的
對我的認知來說就只是房東的異動
但是他的重點是對方要自住所以你要搬出去
且他現在不能保證我是否能入住
其實我的家具該賣得也賣了
也訂了一些新的家具,搬家公司也約了
我也跟舊房東說要退租了
就因為他一個人的自私
搞得大家都在等他 ,
我想說趁這幾天我趕快再去找新房子,
不跟他拿違約金,他反而要我賠他錢
本來想說好聚好散的但他就硬要這樣
且要到’當天‘才知道能不能入住
那我簽那個約幹嘛?
那現在他要求我賠他半個月$16000
對我來說我的虧損就是半個月+律師費
但我想請問他是對的嗎?
或者是我是不是直接讓律師發函
到最後他真的沒有回覆的話,
我們直接就走法院呢?
這樣走法院我的勝算會是高的嗎?
我:你不是說你要賣了嗎?
房東:那我是賣了嗎?還沒確定啊
(似乎對方貸款還沒過)等一下會怎樣嗎?
我會再跟你說啊
他真的就這樣回我
貌似現在跟他和解賠他半個月
是我最省錢的方式,但是這樣是對的嗎?
想一想為什麼是有吵就有糖吃?
是否上法院會比較好?
另外我是否就不要入住了?
1.發現房東有點情緒化很可怕
2.如果他在這段時間賣出的話,等於我又要再更新房東簽約?那還有押金之類的
或者是我可能就會被前一個月告知請我退租
這都不是我想要的
再麻煩各位有經驗的人士解惑了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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