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iayu (我想漂流)
2021-07-31 19:49:14各位大大好
第一次在雲林租房子遇到這樣的條款
不知道是否合理呢
固定共用電費(包含電熱水器、風扇、電燈、公共區域用電、洗衣機、吹風機等)
每月收300
額外使用
電視機 每月150
冰箱 每月150
電鍋50
電暖氣 800
電腦100
如果有其他電器另外計算
冷氣用電每度4.1
這些在簽約時 就有要使用就是一併計算進去每月租金
我只是納悶為什麼房東裝一獨立電表計算冷氣費用
卻不要計算這套房費用
這樣合理嗎?!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21-07-31 22:39:00以外宿上班族或學生來說 電鍋 電暖氣 不用 就是700元/月合不合理 要看房租環境 有比較好的 就去選 市場決定合理同樣設備的套房 按表計費 有人300元/月 有人1500/月誰合理誰不合理? 心中各有一把尺
市場自由吧,房東喜歡抓出每種電器計價,還比較麻煩,房客喜歡什麼計價方式,例如台水台電計費也可以去找產權獨立的物件真的要講的花,我覺得電熱水器一項是抓太少了,可能他熱水器在公區,分母多吧但電鍋則是有點看人的使用狀況長期間燉煮50元也是偏少現在電器那麼多,電磁爐烤箱(有大有小,氣炸鍋等)不勝枚舉,分開計價,其實蠻麻煩的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21-08-01 16:10:00我房客我都直接台水台電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1-08-02 06:36:00就是因為沒有辦法獨立計算才會這樣收那麼在意就換一間吧跟別間相比,總花費分別是多少,哪間划算,自己算算看
這應該是當初規劃分租套房時電路配線沒有重拉,所以沒有每個房間獨立迴路+電錶,權宜之下產生的計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