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筆寫《春天不曾到來》(Spring never comes)已經兩、三年多了,原始設定和大綱只有
一張薄薄的莎草紙,寫了這麼久,故事仍停留在第三章,沒有什麼進展,寥寥數千字,連
個雛型都稱不上,結構殘破不堪。湯瑪士(Thomas)見到艾瑪(Emma)後會說什麼?兩人會如
何互動?我實在想像不出來。
故事發生在一顆貧瘠、寒冷、資源匱乏的紅色星球上。那裡的地面全是砂土,沒有海、湖
泊、河流等大面積水域,是個只有沙漠的寒磣地方。一年到頭刮著強烈沙塵暴,當沙塵揚
起,自治州發布警報時,所有戶外工作都必須暫停,有時候沙塵風速可達時速五百里,影
響時間長達數周。
沙漠星球沒有四季,只有冬天,或者該說就連最暖和,該是夏天的季節,氣溫仍在零度上
下。湯瑪士是個23歲的青年,水手谷鎮上少數念過書、識字的年輕人,青春憂鬱,沉默寡
言,懂得不少事情,卻吝惜與他人分享,在圖書館擔任「打字員」,古籍文物保存員的工
作。艾瑪是個8歲的小女孩,沒有上學,喜歡「看書」,和書本有關的一切事物,常常去
圖書館看書借書,天天碰面的關係,兩人因此認識。
《春天》就到這邊,兩人接下來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故事怎麼繼續下去,我寫不出來─
─雖然結局早早就確定──如同書名「春天不曾到來」,但目前卡在很前面的地方動彈不
得,我為此苦惱不已,擱筆停寫半年多,將幾頁紙卷壓在深深的藏書下面。一度認為湯瑪
士和艾瑪的故事會永遠封存書堆下和我的腦海裡,生灰長蠹。但今天一大清早看到太陽出
來的時候,我忽然知道了,瓶頸迎刃而解,第三章的劇情和對白如泉水般汩汩湧出,故事
會怎麼進行下去,湯瑪士對艾瑪這麼說──「拂曉、拂曉,旭日之光終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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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來時,他發現自己置身在雪地樺樹林中,身上衣著不整。這是什麼情況!好冷!他
哆嗦一下,一時想不透自己為什麼會在這裡,而不是在自己的床上。
黎明晨光破曉,照亮天地,他注意到身旁還有別人。那人看著有些面熟,過了一會他才認
出來,前幾天一起吃過飯的,遲疑地問道:「二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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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依舊是個不眠之夜,抄寫的工作持續進行著,泡了熱花草茶,加了點蜂蜜,他會喜歡
的?心裡期待那個人的到來。姊夫。現在叫姊夫還太早了,他和姊姊的婚事訂在今年春天
的尾聲,嚴格來說還不是我們的家人,身分是未婚夫,但他不介意我這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