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海外所得(匯入-匯出)??

作者: phear (恐懼~~)   2017-04-13 17:00:16
大家好
因為我在了解開美國券商戶頭或複委託時,同樣想到類似這問題
1.
我匯出500萬,資金停留在券商戶(完全沒投資),1個月後匯回500萬
這樣如何認定呢? 這應該算海外資金而不是所得? 但要如何舉證嗎?
2.
就以美國券商戶來說,假使匯出700萬台幣要投資
一部分存在券商,一部分投資,中間可能資金有因投資而流動,經過2年
可能結算後決定匯回600萬,那這樣算海外所得600萬嗎?
(2.1) 上述假設全部結算賠了50萬,總資產僅剩650萬(但匯回600萬),這樣是否有不同?
(2.2) 如果曾動用20萬投資,之後匯回600萬,認定又有何不同嗎?
3.
美國券商或複委託對於這部分相關議題,是否有所不同?
感謝了解的大大指教一下~
※ 引述《NT300 (lexus!!!)》之銘言:
: ※ 引述《NT300 (lexus!!!)》之銘言:
: : 假設一年匯出八百萬台幣,匯入七百萬台幣
: : 實際上是賠100萬
: : 但是海外所得是否只計算匯入的部分?
: : 這樣十分不合理吧?
: : 請問懂海外所得的先進?
: : ps. 由水單可證明匯出金額大於匯入
: 抱歉
: 報稅季節到了 只好再來問一次
: 之前淡季較沒人回應
: 我查電腦系統並沒自動列出海外所得的部分
: 如原本問題
: 由水單可證明匯出金額大於匯入
: 實際上的確是沒淨所得
: 請問要自己申報匯入的部份嗎
: 已問過國稅局
: 得到籠統的答案:要看實際情況
: ....真無言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17-04-13 21:31:00
谷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疑義解答目錄"簡單說,所得是指收入減掉成本費用,如果無法舉證成本費用就是依法核定(證券交易所得為收入之20%)。然後,所得產生年度是給付日,證券交易即為交割日所屬年度而不是看何時匯回(沒匯回國稅局有無本領知道你在海外賣股票我就不曉得了)。另外,海外所得是AMT課稅範圍,但如果是國內銀行的外匯交易所得,那是綜所稅課稅範圍
作者: RWebster (Webster.R)   2017-04-23 02:57:00
1.匯出匯入申報性質要相同 然後你可以提供你在券商的交易紀錄 證明資金只有進和出,這就能證明這不是所得,其實你其他問題都繞著一個圈打轉,你只要證明你有賺錢 賠錢 這些資金是當初本金還是獲利?有淨獲利每年誠實申報什麼問題都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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