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產創條例投抵 國稅局提兩點注意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2-11-15 09:32:21
產創條例投抵 國稅局提兩點注意
2022-11-15 00:15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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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強化國內各產業資訊安全防護能力,經濟部與財政部在今年7月修正
發布,產創條例第10條之1之子法規:抵減辦法。(報系資料照)
為推動產業營運模式加速轉型、鼓勵創新與數位升級,今年7月修正發布《產業創新條例
》相關子法,中區國稅局表示,企業須留意修正兩重點,分別為一、明定資安產品或服務
的五大功能;二、投資抵減「當年度」認定方式,改以交貨、技術服務提供完成年度認定

https://reurl.cc/jRGODn
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強化國內各產業資訊安全防護能力,經濟部與財政部在今年7月修正
發布,產創條例第10條之1之子法規《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
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簡稱:抵減辦法)。
抵減辦法新增兩項重點,分別為一、增訂「辨識」、「保護」、「偵測」、「回應」及「
復原」五大功能,明定資安產品或服務所需具備的要件及用詞定義;第二、修正投資抵減
「當年度」的認定方式。
因此,企業若要符合抵減辦法的適用範圍,必須清楚抵減辦法的用詞定義。官員說明,「
辨識」為資通安全治理及風險評估、資產管理;「保護」則包含端點裝置防護、網路安全
防護、資料加密與保護,以及應用服務保護;「偵測」涵蓋端點及網路偵測與回應、使用
者行為分析;「回應」主要是針對偵測到的資安事件,規劃並實施適當的行動;「復原」
包含異地備援,以及資料備份。
但要特別注意,若是安裝在個人電腦的防毒軟體或防火牆,將不可適用抵減辦法,因為並
不符合促進產業投資與創新的目的。
另外,企業還須留意投資抵減「當年度」的認定方式,國稅局官員說明,自2022年起,投
資抵減的當年度改以「交貨」或「技術服務提供完成」的年度認定。
國稅局表示,支出金額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合計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範
圍,可以選擇在支出金額5%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或是在支出金額3%限度內,自
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所稅額。但經擇定不可變更,且各年度投資抵減金額
,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為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6510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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