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法修正 留意三重點
2022-12-16 01:21 經濟日報/ 記者 鍾泓良/台北報導
總統府今年6月公布《企業併購法》修正條文,依企併法第54條規定於昨(15)日施行。
經濟部說,修法包含保障股東權益、放寬非對稱併購適用範圍及擴大彈性租稅措施等三大
重點。
首先,在強化股東權益保障部分,規定公司必須在股東會召集事由中,說明董事就併購之
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以及贊成或反對併購的理由;並擴大反對併購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之
適用範圍。
其次是放寬非對稱併購適用範圍,特定條件下可由董事會決議後進行併購,不需再經股東
會,加速及簡化併購流程。
最後是擴大彈性租稅措施,明定被併購新創企業個人股東取得的股份對價,可選擇全數延
緩繳稅;同時明定可辨認無形資產之類型,並放寬併購產生的無形資產可按法定享有年限
或以十年做為攤銷的計算標準,更易於估計租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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