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午安
我是原PO,在這段時間受到許多版友幫助與建議
因此上來向各位報告後續處理狀況
此案於今日正式結束,中間經歷資料收集,申請調解,與對方保險公司周旋等等,十分耗
費時間與精力。
以結論來說,第三責任保險真的太重要了,請各位還沒保的版友趕快去保吧(勸世XD)
以我來說,因為是家母的車,老人家不懂第三責任保險的重要性,因此延伸了許多需自行
處理的辛勞。
回到結論,以此次案件來說,關於家教損失部分,對方的保險公司完全不予承認。
是的,施是個很令人洩氣的結果。
我準備了請假證明(有家長簽名)、與家長對話、上課記錄。
但對方保險公司只回覆:家教收入不予承認,並無任何說明。
但因個人還有醫療費用、正業收入損失,就醫交通費用等,故最後得到的賠償金額不盡如
人意,但只能說是消災解厄。
就這點,我也有請教法律專業人士,若對方保險公司不予承認,而需對簿公堂的狀況時,
請假證明、家長對話記錄、上課記錄可佐證嗎?
得到的回覆是,以法官採信上是有困難的。
法官或許可以接受證人,也就是請學生出面作證的方式,但是這對家教老師來說,更有實
務上的困難存在。
目前針對這部分,我個人也還不知道有什麼方式可以保障家教老師的權益。
只能說我遇到的保險公司態度特別強硬吧……
總之,謝謝大家他建議與幫忙。
也請各位老師授課時務必注意自身安全,
安全第一~
※ 引述《dowhat (煞氣a阿源)》之銘言:
各位晚安
因在下日前發生車禍骨折
無法至學生家授課,導致近一個月的收入損失
最近預計與肇事對方進行調解
因肇責責任是對方比較大
所以除醫藥費外
也希望對方能賠償這部分的收入
想請教是否有經驗的前輩
該如何舉證才能比較有可能獲得賠償呢?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