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法律財經研究院 Sanji 小組長解除職務

作者: sitos (麥子)   2018-11-29 17:45:12
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 #1LlDa4-c (AboutBoards)
一、國家研究院板務人員職勤規範
1. 請假規定
a. 小組長七天以上無法上線,請至群組組務板請假。
板主七天以上無法上線,請至小組組務板請假。
經查 Sanji 小組長
自 8/17 至 9/11 間超過 21 日未上站亦未於本板請假,
自 9/14 至 10/6 間超過 21 日未上站亦未於本板請假,
自 10/11 至 11/7 間超過 21 日未上站亦未於本板請假,
已違反上述規定三次以上。
針對此不當管理行為,已於 #1Rui36GL (AboutBoards) 給予警告,
並限期 14 日說明可否改善上站頻率,但無改善亦未獲得回應。
故依《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 #1LlDa4-c (AboutBoards)
九、小組長免職
3. 小組長之管理對該小組造成重大危害時,由群組長予以免職。
免職過程需滿足下列條件:
a. 小組長之不當管理行為已具體違反下列規範之一:
中華民國法律,本站站規,本群組群組規,或該小組之小組規。
b. 群組長曾針對小組長之不當管理行為提出警告與限期改善,
小組長於 (1) 限期內無改善作為,或 (2) 三次以上違反相似規定。
c. 群組長需於群組組務板及該小組組務板,詳細說明將小組長免職之原因與經過。
始得撤銷小組長職位。
解除 Sanji 小組長之小組長職務。
國家研究院 代理群組長 si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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