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六: [檢舉] 政黑板主slcgboy違反水桶規定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2-08 12:49:36
※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OVZi6ih ]
作者: kim (@@@@@@@)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Re: [檢舉] 政黑板主slcgboy違反水桶規定
時間: Tue Jan 17 23:40:51 2017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一、檢舉人ID:
: goetze
: 二、被檢舉人ID:
: slcgboy
: 三、檢舉事由:
: 1.依據政檢版12/10公告(文章代號 #1OIjmmB_)slcgboy被水桶內文述明(詳證一)
: 水桶期間,
: slcgboy不得進行率先案件審理,
: 需於kim與Neptunium持不同意見時,
: 予以通知slcgboy投下關鍵票,
: 方可進行審案。
確實如此。
: 2.依據12/08群組解釋第二條後段(詳證二):
: 過往,亦有板主自行水桶,水桶期間僅發布水桶公告及
: 執行板務處分的案例。板主自行水桶期間,發布非板務
: 公告和推文,即有利用板主特權的情形。
: 而slcgboy之水桶執行至01/09
: 3.
: 查政檢版12/31文章#1OPwijTz(詳證三)
: 本案審理時
: Neptunium先表示意見後
: 未待kim表示意見
: slcgboy已先行判決
政黑檢舉板的 #1OPwijTz,
這篇文章是oftisa申請的【重審】文
重審緣由:
oftisa在政黑檢舉板的文章 #1ONwQR_X,
被二位板主kim、slcgboy出具違規意見,
而Neptunium出具無違規意見,
依政黑的合議制精神,
2票:1票,
因此判處oftisa需在政黑板,
進行水桶處份。
至於slcgboy在未於水桶期滿,
也未於本人kim出具意見以前,
就在【重審】文出具重審意見,
原因如下。
(1)
本人kim在2016/12/31至2017/1/3
向另二位板主請假,
小組長可至P_HATEBM板觀察本人發文記錄。
本人那幾天不在台北,
無法執行PTT的板主指令,
只能推/發文章,
我認為這是slcgboy考量避免重審時程延宕,
而出面執行判決的原因之一
(2)
oftisa提出重審的原因,
主要是因為自己被水桶,欲謀求翻盤。
而原本出具意見的板主中,
kim、slcgboy:水桶 Neptunium:不水桶。
也就是說,因為Neptunium原本判決,
本來就傾向對oftisa有利,
因此,oftisa只要成功讓本人kim,
或slcgboy其中一人,
決定翻盤即可。
結果slcgboy決定翻盤,
雖然本人kim堅決不翻盤,
但本人kim仍需尊重Neptunium、slcgboy的不違規判決。
: 整案kim甚至沒表示意見就已結案(真要追究責任,N版主恐怕也...)
: 違反水桶公告內所述slcgboy只能於其他兩位版主不同意見時投關鍵票之規定
: 4.
: 查政檢版12/31文章#1OPwijTz(詳證三)
: slcgboy多項推文如:
: slcgboy: 他們國民黨上上下下都是白的 好人好事代表忠勇衛國
: slcgboy: 蔣介石是黑的 蔣經國是黑的 郝柏村是黑的
: 此類發言已超出處理版務之範圍
: 若如此可解釋為版主對判決之說明
: 則被水桶之版主即可藉機自由發言
: 明顯違反12/08群組解釋,有利用板主被水桶仍可發言之特權的情形。
: slcgboy身為版主
: 多次違反板規
: 請給予警告處份
slcgboy之所以會有上述推文,
是因為s板主在【重審】文章,
說明他為什麼接受oftisa的意見,
而免除其水桶的原因。
至於oftisa原本會被判水桶,
是出自於板友HellKitty的檢舉。
所以HellKitty和slcgboy,
兩人在該篇【重審】文章進行推文辯論,
才會有上述的推文出現。
: 四、檢附證據:
: 詳後附證據
至於小組長判決,
應該延長slcgboy的水桶,
我想請小組長裁示一下。
我是在2016/12/10,
公告slcgboy水桶一個月,
政黑、政檢都需服刑一個月。
slcgboy在政黑板確實都有一個月沒發文,
在政檢板,是在2016/12/31發生上述事件,
也就是說,slcgboy等於是被水桶21天後,
發生上述事件。
那麼,如果小組長要求slcgboy延長水桶,
那麼是應該從今天起,
延長9天?還是30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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