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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thamster (阿倉) 看板: L_TradeCente
標題: [申訴] BuyTogether 水桶判決不服
時間: Wed Jul 26 18:23:46 2017
申訴人 :pethamster
被申訴人:BuyTogether 板主 cutejoanna
看板板名:BuyTogether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處分。
本人於2017/7/24發文(文章已被刪除)
被因一頁商店為由水桶七日
跟 cutejoanna 站內信之內容
http://imgur.com/a/JO9c0
http://imgur.com/a/pSnUv
http://imgur.com/a/umEO2
我自己發信沒有自留備份的習慣,
若以下描述和信件內容有出入
歡迎 cutejoanna po出我的信件內容反駁
申訴內容如下:
根據BuyTogether板板規
參、標題與內文格式 => 《 四 》無主文準則
參、標題與內文格式 => 《 五 》合購文準則
由此可見無主文跟合購文是不同的兩種東西,各有各的規範
另根據,參、標題與內文格式 => 《 四 》無主文準則
1. 無主文僅供徵詢意願之用,沒有強制效力
而cutejoanna用以水桶我的板規,是
參、標題與內文格式 => 《 五 》合購文準則
*第一點《購買物品介紹、網址》
a. 商品網址必須為公開網購平台,請勿使用臉書FB、網誌、相簿…等
非正式之私人連結,蝦皮、PC拍賣及一頁商店由於資訊不透明,暫不予開放合購。
這完全是在移花接木,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我發的是"無主文",而非"合購文"
無主文充其量只是"徵詢意願"而非"開團購",
板規也明確定義了"無主文"跟"合購文"的分別,
所以我提供的網址、網站只要能表達,
我想團購的東西是什麼、功能是什麼就好,
不應該等同於合購文準則中的"購買物品介紹、網址"要求,
cutejoanna板主有提到,
過去有合購主直接複製貼上無主文提供的網址,
導致違規並向她抱怨的現象,
這是她對無主文一視同仁處理的原因,
但這裡面矛盾的點在於,
"無主文"發文之前需要檢查自己提供的資訊是否符合"合購文準則",
反而主購在發"合購文"卻不需要檢查自己文章內使用的網址,
是否符合"合購文準則"。
怎麼想都很奇怪,到底誰發的才是合購文呀?
當然如果板主們想這麼規範也不是不可以,
但應該明確的在板規"無主文準則"中加註
"無主文提供的產品資訊應符合合購文準則"
不然拿"合購文準則"來對"無主文"進行水桶,
這完全是在自行擴張解釋板規。
另外,板規本身也沒有對於"一頁商店"的明確定義
非資深合購版友可能會看不懂,因而違反板規。
沒有明確定義也可能導致版主自由心證的認定,
缺乏公平、公正性。
板規中的"暫不予開放原因是資訊不透明",
這個"資訊不透明"的定義是什麼?
可否請合購板板主明確做出定義,以減少模糊地帶。
7/27更新補充
根據合購板板規
http://imgur.com/a/4FeYZ
我當時PO的錵鑶牛肉麵,
有實體店面:錵鑶日本料理
有FB粉絲團:錵鑶居家料理小教室
實體店面的地址、電話網路上都google得到,屬於公開資訊
現在連一頁商店這個理由都沒了,cutejoanna板主還要堅持說我違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