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cbr (hcbr)》之銘言:
: ※ 引述《best1031 (touya)》之銘言:
: : 還是因為保顧過期,沒碰過這種mp3耳機,覺得很麻煩,導致這位先生不想服務我。
: : 走出店面,心裡面想還是多騎一點路,到對面的順發3c吧,他們服務態度好多了。
: : 六、備註:
: : 後來我上網找到,嘉義的sony,也把耳機請他們幫我處理,後來買了一個新的
: : 不過打五折,用到現在還不錯用。
: 顧客認定的完美服務,跟商家利益是互斥的,做店員的只能在兩者尋求平衡點,
: 顧客常對於基本權益(保固)做過大的延伸解釋,把店員給的額外服務當成基本,
: 使得當有人沒拿到額外服務時,就喊著著自身受到不當對待。
: 就b大此例,他認為商品過不過保店員都要熱心應對,最好能幫他修理,
: 就算不能修理也應該主動告知索尼電話,但各位有沒想過,店員要是真做到如此
: 店家的立場會變成怎樣?
: 過保損壞對商家來說就是希望你再買新的,且販賣店家基本都只負責保固期內問題,
: 保固期外就要找原廠,問題他要主動告知索尼電話,這不是變相的把客人往外推?
: 當進到了索尼店內,看到了更多樣索尼的商品選擇,萬一價錢還更低,
: 顧客還會回流嗎?
: 所以商家立場也很簡單,當遇到可能損及收益的事項,能不主動告知就不主動
: 這件事以顧客立場店員不對,因為他沒做到顧客想要的服務
: 但是以商店立場,店員沒錯,因為他沒主動做損害店家利益的事
: 本身也當過業務,明明知道有個地方東西比我賣的便宜,我也不會蠢到說出來,
: 除非那個人本來打算買我敵對廠商的東西,本來就不會是我客人,才會用這玉石俱焚
: 最後,有時多站在對方立場想一下,火氣就能降不少了
我是不清楚你沒有了解我文章的內容啦,你試圖去模糊焦點,基本權益保固做過大的延
伸解釋?什麼跟什麼阿,只是單純店員在服務到一半,跑去接另外一個客戶,忽略另一個
客人,就是這麼簡單,而且在我文章最後一段也提到,我不期望店家有什麼作為,也知道
店家不會修sony大廠牌的耳機,只想知道該如何解決,或者原廠的位置及電話,或許我是
個案,但我的確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什麼利益、價錢過高過低、有沒有做過業務,老實說
我不清楚你到底是想表達什麼,也不清楚你斷章取義的用義在那?清者自清,言盡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