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lera (夏天的樹)》之銘言:
: 但是如果依照勞基法,他的執勤時間的確就超過正常工時八小時了。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跟勞基法,到底孰輕孰重
: AOR只是規則,卻超越勞基法的強行規定,不是很怪異嗎?
那你知道什麼是勞基法84-1條嗎?
航空相關從業人員 一般在勞動契約中
都有被資方要求簽署同意依此條法規執行相關業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84-1
第 84-1 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
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
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
及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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