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簽20年約只幹8年多 機師判賠華航439萬

作者: searchforsb (嗯嗯)   2016-05-06 18:29:12
: 推 TllDA: 所以一個機師 每個月到公司的時間有多少? 會超過168hr嗎? 05/06 17:18
: → afalcon: 請問工時的計算方式,只有華航這樣嗎?其他航空公司呢? 05/06 17:37
: 推 HAOCHEN: 推 原來航空業是這樣的啊 05/06 17:38
: 推 happiness08: 已經不是這樣了。 05/06 17:44
: → KPNTU: 有聽過一間是機艙門關起來才算錢 不過關機艙到起飛 05/06 17:48
: → KPNTU: 實際上沒差多久 除非你飛到很擠的機場 05/06 17:48
: 推 ttnakafzcm: KP大這種在NRT就會有差XD 05/06 17:56
: 推 cityhunter04: 航空業的神邏輯算工時法!很好奇是只有台灣這樣嗎? 05/06 17:58
: → cityhunter04: ?還是全球都這樣?? 05/06 17:58
根據民用航空器作業管理規則,飛航組員連續三十天的工時計算,是230小時,
得延長至260小時。
勞基法是多久?雙周八十小時,一個月四周就是160小時。一個月算180小時好
了,跟飛航人員比起來就是少了80小時。
一個月工作260小時是怎樣的概念?每個月工作26天的話,每天要工作10小時。
這可是我們的法規這樣規定的!
沒錯,AOR對於工時的規範定義很廣,不管開會,待命,某些情況下的坐車上班
,還有從外站移動回本站都算是工時,但是這樣遠遠超過勞基法的規定,合理嗎?
公司要整組員太簡單了,現行法規連續七天得連續休息30小時。早上0200下班的
,休息30小時是隔天的早上八點!你一連串的班當中有這樣的休息時間,就是合
法派遣。一般飛行當中,飛行前最少休息10小時。在單組員派遣,飛時小於8小時
的狀況下,當天晚上2000下班,公司根據法律是可以隔天早上0600叫你報到飛班。
一切都合法派遣唷,組員不得拒絕。但是合理嗎?
工時計算跟飛時計算並不一樣,這牽扯到飛行加給。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6-05-06 18:33:00
國際上的規定不知是多少?還是都用工會來解決?
作者: KPNTU (科批NTU)   2016-05-06 18:34:00
公司這樣搞組員不怕發生像彭湖空難ㄧ樣的狀況?衰ㄧ架飛機對航空公司超傷的好不好
作者: polyandry (我的粉失頁)   2016-05-06 18:37:00
這樣搞,空難他們又不會死,就跟復X一樣啊,最多出來鞠個恭,搜哩你家的人死掉了,然後隔天還是一樣4:15下開開心心不干己事啊。然後空勤罷工就放黑新聞說我們環遊世界住五星級旅館月薪八萬不知足我之所以這麼恨他們,不完全是因為薪水跟跟管理
作者: DeapBlue (天空是我的歸宿)   2016-05-06 18:40:00
只會坐在辦公室看數字的人,空難對他們來說也只是個數字
作者: polyandry (我的粉失頁)   2016-05-06 18:40:00
我恨他們的是它們毀了我一度覺得很神聖的職業要離職的前半年我飛到覺得出事了我應該沒辦法全力引導客人逃生,我只能很歉疚的跟它們一起死,因為我好累好
作者: DeapBlue (天空是我的歸宿)   2016-05-06 18:41:00
一個在損益表上的數字而已
作者: polyandry (我的粉失頁)   2016-05-06 18:42:00
更何況,空難有保險公司賠,客人死了對這些辦公室的人來說,一點影響都沒有,既不會丟工作死掉的是空勤跟客人,但是把我們逼到快要死掉,逼出來的盈餘倒是它們每人都加薪了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6-05-06 18:48:00
讓機師空服公車司機各種交通行業得人勞動條件更好,其實無形之中也讓這些旅途更為安全呀!你想要一個過勞的機師幫你開飛機,還是好幾個機師充分休息之後來開呢?最低服務年限的話,因為公司有提供該員專業訓練因此是合法的,而該員的工作狀況或許沒有符合勞基法中非自願離職的規定,所以自然最低服務年限還是有效的..
作者: QuentinHu (囧興)   2016-05-06 18:51:00
華航還有工會相比已經不錯了,倒是BR讓人很擔心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6-05-06 18:52:00
所以說大家都合法,但是勞工就是身體無法負荷的時候,或許該討論的會是這套法律了..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6-05-06 18:59:00
260是規範任一天起算連續30日內不可超過,移動平均的概念和勞基法需要「同時」符合,請參考 #1MGAqyZb現在的問題在民航局沒有認真檢查滾動區間,只有抽查30日如果是業內要爭取請找對機關和訴求,不要再張飛打岳飛了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6-05-06 19:11:00
那有沒有外國的航空業員工上來說一下,台灣的法規爛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作者: ueilan   2016-05-06 19:30:00
看來以後不能搭國籍航空了
作者: bunnycake (bwaaaah)   2016-05-06 20:20:00
推!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6-05-06 20:26:00
講白一點,只要每月超過160,或加班超過46小時(=206?)即使你是組員也一樣找勞工局。這部份不是民航局管的
作者: AlainDion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6-05-06 20:32:00
原來飛航工時這樣算 醫師都是傻逼還在爭取單週88小時居然還有人敢給鬼島醫師開刀真是神奇
作者: cCathy ( )   2016-05-06 21:06:00
某航可以叫前艙飛完兩趟澳門 凌晨0點多回到家發現隔天還要飛大陸 11點多報到 (原為待命)一切合法 謝謝指教
作者: dbdudsorj (..)   2016-05-06 21:32:00
樓上QQ 跟下一篇放在一起看真的好難過...
作者: kuter (卡特)   2016-05-06 22:16:00
勞基法不是只有雙週80小時這種 還有像是保全的84條之1保全每月240加班48 不同業別不同縣市又會不太一樣不管如何 很多都變成"參考"用的w
作者: bzez (歐買尬)   2016-05-07 00:04:00
不幹後面還有幾百千人要進來
作者: GoBabyYA (ya baby)   2016-05-07 07:04:00
樓上這就是最諷刺的地方 也是我覺得一個工作只要行銷包裝的漂漂亮亮就能達到最終目的了 儘管網路上能看到一堆負面資訊 還是一堆人搶破頭在應徵 真的是
作者: Chiardy (精實‧強悍‧七三八)   2016-05-07 09:41:00
因為這行還有很多不錯的地方,不爽的人是不會提到的。人只會看到也只想聽到自己相信的東西。
作者: Danjor (晴空飛翔)   2016-05-07 13:52:00
同意
作者: choper (天痕·偽喬巴)   2016-05-08 01:18:00
根本上就是法規是幫兇 生出特別條例 變相允許資方濫用員工超時工作 奇特的是這些完全會影響飛安 政府竟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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