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為下個月有安排到西藏玩的行程
要在廈門住一晚然後搭隔天一早往拉薩的班機
然後因為深怕西藏那邊充電不便 所以帶了四顆手機的電池備用
但是後來想到有關帶鋰電池的規定 所以在廈門機場官網查了一下相關規定
有一條是"携带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允许超过160Wh"
手機的電池應該很難超過這個規定 我的電池一顆也才2.8wh
其他像是要帶在隨身行李 還有要包裝好 這些都沒問題
但是最後有一條讓我很擔心
就是"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
至160Wh(含)的备用锂离子电池,但不能超过2块"
意思是只能帶兩顆備用電池上飛機嗎?
有沒有搭乘中國國內線經驗豐富的大大可以分享一下
關於這條規定實施的是否嚴謹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