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20-11-20 10:00:37
※ 引述《water199395 (Jackwei)》之銘言:
: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不限原球團
: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 統一獅今天(19日)有陳鏞基、王鏡銘及傅于剛三人行使自由球員,第一次有單隊3人宣
: 告FA,而聯盟規章規定該年度有8人以下行使FA,任何球團最多只能簽下2人,聯盟今天做
: 出解釋,當初認知是不包括原球團。亦即統一獅可以簽回3人。
: 中職19日宣布,統一獅陳鏞基、傅于剛及王鏡銘三人宣告行使自由球員。中職以往單季單
: 隊只有二人提出,統一獅史上第一次有球員行使FA,就打破紀錄。
: 在中職自由球員規章的「人數限制」第一條,「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
: (含)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
: 但中職聯盟今天做出規則解釋,當初任何球團的認知是不包括原球團在內,見則是因行使
: 自由球員的選手都是主力球員居多,為了不讓其它球團吸收太多自由球員,而有此限制。
: 中職解釋之後,統一獅可以不受限制簽回陳鏞基、王鏡銘及傅于剛三人。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858458
其實我倒是認為這次聯盟的解釋對於FA的推動才有利,或者可以說在新球隊
加入時是最有利。
各隊確實可以在新球隊加入時,透過FA制度讓有資格的球員提出FA,這時候
FA市場就會充斥多於八個甚至更多的FA球員,雖然看似技術性讓新球隊在擴
編選秀中,只能從現有球隊挑18+N(FA)以外的球員,可是FA的球員新球隊也
是可以去接觸;因此新球隊可以透過FA市場買入至少兩名FA球員,或許在薪
資差異不大的時候,FA球員可能選擇母隊,不過若新球隊提出高於許多FA球
員母隊的薪資,也是有可能轉投效新球隊陣營。
而且,除了新球隊可以在FA市場競逐,現有球隊不僅要拿出好的合約留住自
己球隊提出FA的球員,還可以透過至少購買兩名他隊FA球員,增加自己的球
隊戰力,球員也可以透過這個制度或許更高的薪資待遇,再來選擇留在母隊
或是投效他隊陣營。
作者: wen33chen (ben)   2020-11-20 12:19:00
但是妳看看球員工會理事長的發言,最後都是默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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