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佛學研究者對常見的定義是值得商榷的,真正「常見」的定義是:
將無常的法誤認為常住法,才叫常見
並不是說法界裡沒有常住法,連寺廟裡的住持,有時都叫「常住」了,說法界裏都沒有常
住法,那完全是誤解「常見外道」的定義
因此「常見」,並不是說認為「有一法常住」的見解叫常見,而是將歸攝於緣起的法認為
常住法才叫「常見」,那當然有一法不歸攝於緣起法,那就是「本住」法,「本來涅槃」
,或「金剛心」,「非心心」
例如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前兩者有「諸」,就是有「數目」的意思
,但最後一個「涅槃寂靜」,顯然不歸屬於前面的「諸行」、「諸法」,而將「諸行」、
「諸法」誤認為恆常的,才叫「常見」,但涅槃寂靜是「本來」寂靜,不需待緣而有,當
然是「常住」法,不為前二者所攝而獨立存在,可見三法印早就說有不歸攝於「諸行」、
「諸法」的「常住」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