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在討論中,提出某種荒謬的「超級上位」概念,並認為此種超級上位概念能獨立、恆
常存在,具有自性,這個觀念類似於其他宗教認為有恆常的真理。
然而,佛教不允許任何恆常獨立的真理,不管四聖諦還是緣起、空性,都是從現實世界觀
察、感受、推理而來,在現實的五蘊世界之外,並無任何凌駕「一切法」的法則。
C板友的謬誤,在於不理解「法則」的性質,誤以為有某種超級法則是真實獨立存在的。
要打破這個謬誤,只要分析「法則」是什麼,以及在「一切法」中如何分類,就可以釐清
觀念。
一切法可粗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嚴格説前者才是真正存在的「法」,後者是語
言上的假名。有為法分為五類:色、受、想、行、識。如果用心、色來區分則是四類:色
蘊是色法,識 是心王,受、想和一部分行 是心所有法(心理作用),另有一部分行
是「非色非心不相應行法」,簡稱「不相應行法」。
不相應行法不是色、不是心,是虛概念,所有我們聽過、學過的定律、法則(包含板友所
謂的緣起法則)全部都是這一類。我們可分析:所謂緣起法則是什麼?是對現象變化的觀
察、歸納,透過第六意識的分別,建構出一套虛概念去描述它的變化(目的是藉由這樣的
理解,從自性見中解脫出來)。如果沒有心識的分別作用,就無法歸納出一套「法則」,
所以法則的存在是倚靠心法的。
法則建構之後,在我們想像中會覺得好像這個法則能不靠心法獨立存在。這種感覺是源於
不相應行法不受心的控制,不是心所擁有。但它仍是心建構出來的。
另一方面,如果沒有色法,也不能建構這法則,我們想像中會覺得好像這個法則很超然,
不倚靠萬物存在,但其實若宇宙不存在,就沒有宇宙法則。它需要心、色都具備才能在想
像中建構。
這個色、心配合的建構叫做「分位假立」,將色法的現象分別出不同的「位」,去假立出
抽象概念。例如C板友質問:在一萬年之後,緣起法則是否適用?這個問題中,「年」或
「時間」也是另一個分位假立的不相應行法。什麼是「年」?以現代的認識,是地球依繞
日一圈的現象,對它分別前後位,前後地球上經歷的因果關係,稱為經過一年。其他時間
的單位也同理。可知道「時間」是人的心識配合色法建構出來的。
既然一切有為法本身性質就是會不斷生滅,那當然在因果關係中任何前後分別的「位」(
時間)中,都會符合緣起。這不叫「永恆」,永恆是超越時間的。
沒有任何真理去控制有為法,有為法按照自身性質,不停生出本來就該生出的果,前因自
己就是後果的動力,世界背後沒有法則,法則是人的意識分別建立的。這是一個佛教徒應
有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