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金剛經
A.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B.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做如是觀
C.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
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二.
怎麼見佛
A,見到的不是佛,是佛的色身相,音相,
如何見佛呢,先分析B和C
凡所有相 = 一切有為法
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 = 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則見如來 = 應做如是觀
結合B+C=
一切有為法 (凡所有相)
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諸相非相)
則見如來
很簡單吧.只要做這六觀,就是在見如來的法身.
三
在凡夫位
一切有為法
是五蘊,或12處,或18界,
是自己的身心生命,
所以二.變成是
D
觀自己的身心生命,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則是見如來
四.推論
夢幻泡影是不實在的意思,是無我觀
露和電,很快消失不見,是無常觀
因此:
想要見如來,應做無常,無我觀
代入D,
得到觀自己的身心生命,是無常無我,則是見如來
然後
一切法都是因緣所生,
所以必定是"無常"生滅,
由因+緣=生,必定是無我.
身心生命是無常無我的因緣法
所以就得到了
若見緣起則見如來
而且
一切法皆是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