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卷32:
「善男子!譬如有王告一大臣,汝牽一象以示盲者。爾時大臣受王勅已,多集眾盲,以
象示之。時彼眾盲各以手觸,大臣即還而白王言:『臣已示竟。』爾時大王即喚眾盲各
各問言:『汝見象耶?』眾盲各言:『我已得見。』王言:『象為何類?』其觸牙者,
即言象形如蘆菔根;其觸耳者,言象如箕;其觸頭者,言象如石;其觸鼻者,言象如杵
;其觸脚者,言象如木臼;其觸脊者,言象如床;其觸腹者,言象如甕;其觸尾者,言
象如繩。善男子!如彼眾盲,不說象體,亦非不說。若是眾相,悉非象者,離是之外,
更無別象。善男子!王喻如來正遍知也,臣喻方等大涅槃經,象喻佛性,盲喻一切無明
眾生。」
未證體者,猶如盲人,無明依識,認賊為父。
經教如臣,隨類根基種種方便說,核心所指皆是其象。
若是死抱著象腿當柱子不放,因此失彼,因小失大就太可惜了!
楞嚴經: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
常,故受輪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