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四部宗義3

作者: FHShih (hou)   2021-03-20 18:01:53
剛剛有提到實質是事物,毗婆沙宗對於事物看法與其它宗義不一樣,其它宗
義會分事物與無事物的法這二類。若依其它宗義的說法,事物是「能發揮作用者」
才稱為事物;「不能發揮作用者」是無事物的法。
但是,在毗婆沙宗裡不承許無事物的說法,他們認為只要是存在的都是事
物,所以事物包含常法、無常法。所以他們的事物除了等於實質之外,也等於所
知,而且不論常法或無常法都是能發揮作用者,這是毗婆沙宗的語詞解釋。
底下看第四個科判,毗婆沙宗對於對境的看法,對境有時講「客體」。「能
發揮功用者」是事物的定義。底下有幾個同義詞:1. 有(存在的現象) 2. 所知
3.事物,這三個是同義詞。例如「無為的虛空」如果依經部的說法,它是無事物的
法,但是在毗婆沙宗則把它看成是事物,而且是屬於常的事物。
既然虛空被毗婆沙宗歸類到常的事物,而事物是能發揮功用者,那麼虛空能
發揮甚麼功用呢?由於虛空是常法,所以不能發揮剎那剎那變化的功用,但是它可
以讓風來來去去,以及讓有形體的物質移動。還有,雖然虛空本身是常法,但是由
於無為的虛空,它可以產生「這是虛空的認知」,這也是一種作用,所以毗婆沙宗
認為,即使是無為的虛空,它還是屬於事物,而不是無事物。
1.4 對境的主張
底下看第五十九頁能發揮功能者。「能發揮功用者」就是事物的定義,這個
「事物」跟「有」同義。「有」就是事物存在的現象,所以「所知」、「事物」、
「有」這三個是同義詞。也就是,只要是「事物」就必然是「有」、是「所知」;
同理,若是「有」必然是「事物」、「所知」。所以這三個只是名稱安立不同而
已,意義完全一樣。總之,能夠發揮功能這樣的現象或法,就是「事物」、就是
「有」、就是「所知」。
這裡提到「能發揮功能者」就是「事物」的講法,其實是毗婆沙宗不共的主
張。因為他們認為只要是存在的,不論是「常」或者「無常」都可以稱為事物。
而其他的宗派認為,常的法是不能夠發揮功能。但是毗婆沙宗認為,即使是常法也
能夠發揮功能。所以無為的虛空等這些常法,在毗婆沙宗認為,它也是能夠發揮功
能的,因此把常法歸納為事物。在所有的宗義中,只有毗婆沙宗有這樣的講法。
所以毗婆沙宗會把事物分成常的事物跟無常的事物這兩類,若是其他的宗派
只有無常的事物,沒有所謂常的事物。在毗婆沙宗裡面,常的事物一樣可以發揮功
能,但是常的事物並不會剎那剎那變化。
其中,常的事物可區分三個:第一個是無為的虛空,第二個是擇滅,第三個
是非擇滅。無為的虛空,白話來講就是沒有阻礙,或者是無法碰觸到的空曠的空
間,比如我們面前空曠的這個部份就是虛空。無為的虛空,它本身能夠發揮功能,
但是不會有剎那剎那的變化。
虛空怎麼發揮功能呢?比如在無為虛空的地方,它能夠讓風來去的吹動,我
們的心也可以因為緣無為的虛空,而產生了解無為虛空的心,但是虛空本身並不會
有剎那剎那的變化。雖然它本身不會有剎那剎那的變化,但是它能夠發揮功能, 所
以把它歸納到常的事物當中。
以下介紹擇滅,擇滅也就是四聖諦裡所說的第三個聖諦「滅聖諦」。擇滅跟
滅諦是同義詞。這個擇滅的「擇」字面上來看是「思擇慧」。擇這個字解釋開來
就是思擇慧,換句話講就是無我慧,也就是了解無我的智慧,或者說了解無我的般
若。透過這個了解無我的智慧,斷除所斷的煩惱以及種子,所證得的就是滅諦,也
叫擇滅。
思擇慧,如果照藏文翻譯,就是個別思考的慧,也就是剛剛所講的了解無我
的慧,或者是了解無我的般若。這種了解無我的般若,當我們在現觀無我的狀態
下,它能夠斷除所斷的煩惱及其種子,當每斷一個煩惱及其種子,就會得到一個滅
諦。無我慧本身是無常法,但是透過無我慧,斷除所斷的煩惱及其種子,這個斷除
的部份,它卻是一個常法。也就是說,斷除一個煩惱及其種子所得的滅,它本身是
歸到常的事物當中。
非擇滅並不像擇滅一樣,是透過思擇慧,或是經由無我慧斷煩惱及其種子而
證得的,所以它只能被稱為是假名的滅,真正的滅是擇滅。非擇滅只能算是假名的
滅,因為它並不是透過思擇慧或是無我慧,斷煩惱及其種子而證得的。
有關於非擇滅的講法,只有毗婆沙宗的宗義才會這麼說的,在其它的三部宗
義裡沒有這樣的講法。舉個例來講,比如我們現在的眼識,它能夠看見黃色,看見
黃色的眼識,在這同時就沒有辦法看見青色,所以我們可以說,看見黃色的眼識生
起的同時,它永遠障礙了同時看見青色的眼識,因此我們可以說,對於可以看見青
色的眼識來講,我們就說得到非擇滅。這種擇滅並非透過思擇慧或者透過無我慧,
去斷所斷的煩惱及其種子而證得的,只是被其它的緣所障礙而沒有辦法產生,所以
叫作非擇滅。
再舉個例子來講,不論是大乘行者或是小乘行者,當他進入了資糧道,進一
步到達加行道。加行道有四個階位,其中的第三個階位,也就是加行道的煖、頂、
忍、世諦一法當中第三個忍位的時候,不論是小乘行者或者大乘行者到了加行道的
忍位時,行者已經不會再墮三惡趣了。但是這個行者不墮三惡趣,並不是因為他現
觀無我慧去斷所斷及其種子讓行者不墮三惡趣,是因為透過到達忍位之時,行者百
分之百就不會墮惡趣。在這個階段,行者不會投生於三惡趣的這種滅叫作非擇滅,
因為它並不是透過無我慧斷除所斷及其種子所證得的,所以行者在這時候還是凡
夫,還不是聖者。因為要透過無我慧斷所斷及其種子,必需要聖者的階段,也就是
見道的階段才有辦法。
所以這時候,行者不投生於三惡趣,純粹是因為忍位的力量,而阻礙了他墮
於三惡趣,這時候不投生於三惡趣的情況,就是非擇滅。所以當一個行者在加行道
的忍位時,透過忍位的力量,阻擋了行者墮三惡趣,而不是透過無我慧斷所斷之煩
惱及其種子的力量,不投生於三惡趣,這種就是所謂的非擇滅。
見道位有無間道跟解脫道,當行者到達見道位解脫道的階段時,是透過現觀
無我的慧去斷所斷的煩惱。這時候的所斷是遍計的煩惱及其種子,所得到的滅就是
擇滅。加行道忍位的非擇滅跟見道解脫道的擇滅,這兩者在毗婆沙宗,都是把它歸
到常的事物裡面。
底下說明無常的事物,它有幾個同義詞,即已生者、所作性、無常。這個已
生者要理解它的意思的話,就是透過因緣而產生者;所作性就是透過因緣而造作出
來的東西;無常就是會剎那剎那變化的事物。這三個都是因為會剎那剎那變化,所
以都歸到無常的事物當中。
已生者、所作性、還有無常,這三個是同義異語,也就是意思一樣,只是安
立的名稱不同。所以凡是已生者,一定是所作性;凡是所作性,一定是無常;反過
來凡是無常,一定是所作性;凡是所作性,一定是已生者。
這個名稱,我們只是用自反體的命名。舉例來講,這些已生者、所作性、無
常,就像瓶、柱、地水火風等,這些都屬於無常事物的例子。也可以這樣講,這三
個就是我們講的色、聲、香、味、觸。完整地講,就是色觸、聲觸、香觸、味觸、
觸觸。這個觸觸,其實是所觸觸,所觸境。
已生者、所作境、無常也可以分成三:第一類是色法,色法在這裡是指色
蘊;第二類是認知;第三類是不相應行。換言之,無常的事物,可以分成色蘊、認
知、不相應行這三類。把事物分成常的事物跟無常的事物,這個分法已經說明過
了。
以下是第二種不同的分法,分的基礎一樣是事物,但是是從二諦的角度來做
區分,也就是把事物區分為世俗諦跟勝義諦這兩類。只要是佛教的說宗義者,必然
都會承認二諦,而且名稱都一樣,都會用世俗諦跟勝義諦這樣的名稱。但是如果從
它的意義去探究的話,就會發現佛教裡面的不同的宗義,雖然都會用世俗諦、勝義
諦這樣的名稱,但是每個宗義所解釋的二諦意義,卻完全不同。如果不先看定義,
先簡單來講的話,二諦的分法,在毗婆沙宗會把比較粗顯的這些事物歸到世俗諦,
比較細微的事物歸到勝義諦,這是比較簡略的講法。
首先我們要看的是世俗諦的定義:這裡有提到兩類,一類是比較屬於物質
的,一類是比較屬於心。就是說,一類是透過物理的方式破壞的,一類是透過心理
方式分析的。比如用物理方式破壞的,像我們用鐵鎚把東西敲碎,當這個鐵鎚還沒
有敲碎這個東西的時候,我們會認為它是某某東西,但是鐵鎚把它敲碎後,我們就
不會再認為它是某某東西了,這個法就是世俗諦;或者有些東西,它並不能夠用鐵
鎚把它敲碎,但是它可以透過我們的心把它分析,把它的成份一一排除掉之後,原
先認為是某個東西的那種想法也會消失的話,這個東西也是屬於世俗諦。
換言之,世俗諦有這兩類,一類是可以用物理方式破壞的,另外是必須要透
過心理的分析之後,我們不會再認為它是原先的東西了,那這些都是歸到世俗諦裡
面。比如格西面前的桌子,這個桌子在還沒有透過物理的方式破壞之前,我們的眼
睛看得到,分別心也會認為這是桌子;但是如果經過鐵鎚或者石頭去把它破壞後,
我們不會再把這些桌子的碎片認為是桌子,所以我們就說桌子是世俗諦,因為經過
物理破壞之後,我們不再認為它是桌子。
再舉個例子,像布,假設在還沒有把做成布的每一條線取出來之前,我們會
認為這是布,但是當我們把做成布的每一條線取出來後,就不會再認為這是布了,
因為布已經不在了。也就是在還沒有拿掉線之前,我們的眼識看到這塊布,分別心
也會想這是布,但是當把做成布的每一條線都拿掉後,我們就不會再認為這是布
了,因為布已經不在了,所以這個布也是歸到世俗諦。
簡言之,只要一個東西,在還沒有被破壞之前,我們會認為這是某個東西,
但是假設經過鐵鎚的破壞,或者火燒,或者把它的細部成分一一排除掉之後,經過
這些步驟、程序,我們不會再認為剩下的東西是原來的東西,這個原來的法就是世
俗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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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理和實修證悟是相輔相成的
一般來說 要證悟有很多種走法
如果你有一個很棒的上師 他自身已經具備證悟的量 可以依靠他三兩句口訣指出心性
這種人不需要依靠教典 因為上師能夠為你指出並且確認正確與否 你只要保持找他就好
另一種人 身邊沒有能夠直接對話的上師 那可以依靠教典細緻一點的認識心性
雖然比較慢 但很安全
或許還有另一種人
沒有任何師長 但是依靠教典自己摸索 如果教理足夠又正確 最少不會差太多
(但還是有師長比較好)
希望不管哪一種人都可以圓滿成就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21-03-20 21:48:00
佛學還是很重要的,讓佛法廣泛流傳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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