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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634經[正聞本797-804經/佛光本648經](念處相應/道品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若比丘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名賢聖出離,何等為四?
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出離,如是,正盡苦、究竟苦邊、得大果、得大福利、得甘露法、究竟甘露、
甘露法作證如上廣說。
相應部47相應17經/聖經(念住相應/大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比丘們!當這四念住已修習、已多修習時,是聖的、出離的、
引導那樣行為者之苦的完全滅盡,
哪四個呢?比丘們!這裡,比丘住於在身上隨觀身,熱心、正知、有念,
能調伏對於世間的貪與憂;
在受上……(中略)在心上……(中略)住於在法上隨觀法,熱心、正知、有念,
能調伏對於世間的貪與憂。
比丘們!當這四念住已修習、已多修習時,是聖的、出離的、
引導那樣行為者之苦的完全滅盡。」
註解:
1.「離/出離/出遠離/出要(SA);出要(MA/DA/AA)」,
南傳作「出離」(另譯為「離;出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逃脫」(escape)。
2.(1)「修習」(bhāveti,原意為「使有;使存在」,
名詞bhāvanā,特別用在禪修的場合),
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開發;發展」(develops, 名詞development),或「默想的開發;
禪修」(meditative development, AN.8.36)。
(2)「修斷」,南傳作「修習的勤奮」(bhāvanāppadhān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
「以開發而努力」(Striving by development)。
(3)「修力(SA)」,南傳作「修習力」(bhāvanābal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開發的
力量」(the power of development)。
北傳:雜阿含635經 南傳:無 檢索 關涉主題:(略) (05/04/2012 23:56:52 更新)
雜阿含635經[正聞本805-809經/佛光本649經](念處相應/道品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若比丘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未淨眾生令得清淨,已淨眾生令增光澤,
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淨眾生,如是,未度彼岸者令度、得阿羅漢、得辟支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
如上說。
感想:
修四念住 得果位,從阿羅漢到佛果位都修四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