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你要想今生能證果,修行就是執著,那你就證不了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6-09-08 21:29:42
推 hygen: 用用情不專的男人來比喻是比喻不當吧~ 09/02 23:18
推 hygen: 用求學升學的比喻還比較接近一點,完成了一個階段ㄉ修行, 09/02 23:22
→ hygen: 再進行更深奧的修行,不斷精進 09/02 23:22
增壹阿含經卷第三十八
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四十三(五)
世尊告曰:「彼云何名為船筏譬喻?若汝等行路為賊所擒,當執心意,無起惡情;當起護
心,遍滿諸方所,無量無限不可稱計,持心當如地,猶如此地亦受於淨,亦受於不淨,屎
尿穢惡皆悉受之,然地不起增減之心,不言此好、此醜。汝今所行亦當如是,設為賊所擒
獲,莫生惡念,起增減心。亦如地、水、火、風,亦受於惡,亦受於好,都無增減之心;
起慈、悲、喜、護之心,向一切眾生。所以然者,行善之法猶可捨之,何況惡法而可翫習
。如有人遭恐難之處,欲度難處至安隱之處,隨意馳走,求其安處。彼見大河極為深廣,
亦無船、橋而可得渡至彼岸者;然所立之處極為恐難,彼岸無為。
「爾時,彼人思惟方計:『此河水極深且廣,今可收拾材木草葉,縛筏求渡,依此筏已,
從此岸得至彼岸。』爾時,彼人即收拾材木草葉,縛筏而渡,從此岸至彼岸。彼人已渡岸
,復作是念:『此筏於我,多所饒益,由此筏得濟厄難,從有恐之地,得至無為之處。我
今不捨此筏,持用自隨。』云何,比丘!彼人所至到處,能用此筏自隨乎?為不能耶?」
諸比丘對曰:「不也。世尊!彼人所願,今已果獲,復用筏自隨乎?」
佛告比丘:「善法猶可捨,何況非法。」
佛的原意是說搭船過河後就要毫不留情捨棄那艘船不應該把原來那艘船繼續背在身上,
這樣才能在陸上繼續前進。
修行的過程中某些階段必然得毫不留情捨棄原來喜愛的善法才能繼續進步,
你的求學升學的比喻沒有表達出修行要進步必要時必須捨棄善法的重點。
用情不專的男人有機會跟更漂亮的女人交往時會毫不留情捨棄原來的女友,
這樣才有機會換更漂亮的女友,
這才是比較貼切的比喻。
作者: hywu (hywu)   2016-09-08 21:35:00
《金剛經》 云:「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作者: hygen (海波)   2016-09-09 00:18:00
求學反而比較貼切您想表達的,小學畢業了,升到國中去上課,難道您上國中的課的時候,同時還會回國小去上課嗎?自然不會,這不也是一種捨棄?看到新美女就換女朋友,這是喜新厭舊的心態,在棄舊換新的過程中,難免會造就許多違緣,甚至瞋恚心,這樣就不圓滿了,在一階段種下瞋的種子,而到另一階段又種下違緣的種子,怎麼看都不像是佛所讚許的行為,因此用換情人來比喻,自然是不適當~
作者: sylvesterleo (希爾)   2016-09-18 02:56:00
照您這樣譬喻應該是學歷 非求學 諸行無常何來新舊讀完小學 也只是為了念國中 啥都沒學到 不也是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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