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何看待基督教對同志的作為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6-12-13 23:11:32
※ 引述《ccpc (Voiceless Screaming)》之銘言:
: 聖經裡有個罪惡之城 - 索多瑪(Sodoma)
: 城中的惡人極盡超乎想像的惡事,肛交、雜交、吃屎喝尿、哥哥上妹妹、爸爸上女兒上到
: 懷孕生子。後來神降下了天火,毀滅了這個罪惡之城。
: 雞姦的英文就叫「Sodomy」,在某些基督教派,男男肛交仍是惡行、不義的行爲。
: 佛教呢。佛陀同時期的一位居士 - 維詰摩居士,其實是十地菩薩的化身,他是在家人,
: 娶妻、生子,所以阿難等一干阿羅漢對其很不屑。佛陀卻要文殊菩薩帶著僧眾去向維詰摩
: 請教佛法,在文殊普薩與維詰摩菩薩的智慧問答中,維詰摩菩薩講述了在家修行者怎麼清
: 淨戒律。
: 關於做愛,除了正常的「運動」,其它一切用嘴、用肛門、男男、女女、「嬲」都屬淫邪
: ,不符在家居士戒,做多了恐轉生三惡道。
: 我個人對同性戀(婚姻)沒有意見,自由戀愛。
: 但在參考基督教與佛教宗教上的文獻,對於同性戀者,只能祝他們下輩子好運。
: (巧克力棒跟草莓棒各有人愛啊)
雜阿含經(一〇四四)
爾時,世尊告婆羅門長者:「我當為說自通之法。諦聽,善思。何等自通之法
?謂聖弟子作如是學:『我作是念:「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
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如上說。「我若不喜人盜於我,他
亦不喜,我云何盜他?是故持不盜戒,不樂於盜……」如上說。「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
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婦?是故受持不他婬戒……」如上說。「我尚不喜為人所欺,他
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語戒……」如上說。「我尚不喜他人離我親友,他亦如
是,我今云何離他親友?是故不行兩舌。我尚不喜人加麁言,他亦如是,云何於他而起罵
辱?是故於他不行惡口……」如上說。「我尚不喜人作綺語,他亦如是,云何於他而作綺
語?是故於他不行綺飾……」如上說。「如是七種,名為聖戒。
雜阿含經中佛解釋在家居士戒的目的:
1.因為我不喜歡被殺,所以我不殺害其他眾生。
2.因為我不喜歡被偷盜,所以我不偷盜別人的財物。
3.因為我不喜歡別人插我的妻子,所以我不插別人的妻子。
4.因為我不喜歡別人講妄語欺騙我,所以我不講妄語欺騙別人。
5.因為我不喜歡別人兩舌離間我親友,所以我不講兩舌離間別人。
6.因為我不喜歡別人惡口對我,所以我不對別人惡口。
7.因為我不喜歡別人說沒建設性的綺語給我聽,所以我不說綺語給別人聽。
佛制定不邪婬戒的目的是在避免在家居士造下男人插別人妻子的惡業,
和反對用嘴、用肛門、男男、女女無關。
(一二八)中阿含大品優婆塞經第十二
「復次,舍梨子!白衣聖弟子離邪婬、斷邪婬,彼或有父所護,或母所護,或
父母所護,或兄弟所護,或姉妹所護,或婦父母所護,或親親所護,或同姓所護,或為他
婦女,有鞭罰恐怖,及有名雇債至華鬘親,不犯如是女。彼於邪淫淨除其心,白衣聖弟子
善護行,此第三法。
中阿含經有列舉出幾種佛在世時印度法律規定其它男人不能插的女人,
簡單的說那些女人都是別人的女人,
所以守不邪婬戒的男人不能去插那些女人。
根據明法比丘的著作"八戒戒相":
《普端嚴》(Sp.Para.III,554-5.)︰「母所護(等)︰那是父親已遺棄或已死,衣食等由母
親所打理,到了老年,她將護母。」《普端嚴》(Sp.Para.III,554-5.)︰「母親保護
(rakkhati)、監護(gopeti)、令做自主(issariyam kareti)、使令(vasam vatteti)。保
護︰(可命令她)任何地方不准去。監護︰如別的不看,如此(把她)放置在保護的地方(管
教)。令做自主︰全面制伏、禁止她自由選擇生活方式。使令︰“令做這個,令不要做那
個”。如是自己在她之上使令。由此方法,可知父所護等。」
普端嚴是南傳上座部佛教律藏的註釋,
這些註釋是古代精通三藏的阿羅漢長老對戒律的詳細解釋。
講白話點所謂的父母守護女是指被父母監護還沒脫離父母獨立的女人,
父母不希望男人去插他們的女兒,
所以守不邪婬戒的男人不能去插這些女人,
並不是所有有父母的女人都是父母守護女。
這種規定有點類似現代法律規定男人不能去插未成年少女。
根據泰國南傳上座部長老菩陀勾薩卡利耶(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所著"齋日八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
違犯第三戒不邪婬有四個因素:
(1)不能侵犯者(有20種女人)
(2)對上述族群的性慾
(3)性愛的行動
(4)經由行動的性接觸(陰莖插入陰道、陰莖插入嘴吧、陰莖插入肛門)
必須四個因素都成立才會違犯不邪婬戒。
這20種女人是:
母守護女:母親所養護的女孩。
父守護女:父親所養護的女孩。
父母守護女:父母所養護的女孩。
兄弟守護女:兄弟所養護的女孩。
姊妹守護女:姊妹所養護的女孩。
親眷守護女:親戚所養護的女孩。
宗族守護女:宗族所養護的女孩。
宗教守護女:同門教長或教友所養護的女孩。
夫主守護女:丈夫所養護的女孩。
杖罰禁制女:行為不端由國王標明姓名、住址、課徵罰金,禁止男人接觸的女人。
財貨買婦:被某男人以賣身契買來作妻子的女人。
意樂婦:志願與某男人同居的女人。
財貨住婦:因某男人的富有而成為其妻。
衣資住婦:窮困,因希求物資,例如:衣服等而成為某男人之妻的女人。
水得婦:某男人曾向他求婚的女人,由家庭的長輩,拉著新娘與新郎的手,伸入一盆水中
而給予祝福:『願你們相愛並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永不分離,就像水一樣永不分離。』
取走花環婦:因為某男人為她解除勞役而為其妻的女人。
娶婢為妻婦:女奴被男人娶之為妻者。
娶傭為妻婦:女工被男人娶之為妻者。
軍掠婦:某男人在戰爭中贏得的女俘,娶之為妻的女人。
須臾婦:與某男人同居一段時間,被認為是其妻的女人。
講白話一點,佛在世時印度法律規定了20種男人不能插的女人。
因為這20種女人是別人的女人,
所以守不邪婬的男人不能用自己的陰莖去插那20種的女人的陰道、嘴吧、肛門。
換句話說,
只要男人沒用自己的陰莖去插那20種的女人的陰道、嘴吧、肛門,
就不會違犯不邪婬戒。
佛入滅後對於有些法師不斷增加不邪婬戒的規定,
那些規定越來越繁瑣,
有些規定就連比丘戒的不婬戒都沒這種規定。
仔細思考一下後世那些不邪婬戒規定的目的,
就會發現除了對結婚生小孩有幫助的色情之外那些後世的法師反對所有色情。
因此後世那些不邪婬戒的目的是在支持鼓勵傳統婚姻家庭,
他們不敢反對丈夫用陰莖插自己妻子的陰道,
除此之外他們想用不邪婬戒反對所有對結婚生小孩沒幫助的色情,
所以後世不邪婬戒才會有很多奇怪繁瑣的規定。
後世那些發明很多不邪婬戒規定的法師想維護的信仰是傳統結婚生子,
這不是佛規定不邪婬戒的目的。
佛不可能鼓勵別人結婚生小孩,
佛制定的所有戒律都是為了幫助其他眾生滅苦、走向涅槃、脫離輪迴,
佛不會為了鼓勵別人結婚生小孩制定戒律。
按照第一次結集五百阿羅漢的共同決議,
南傳上座部佛教的戒律都是從佛在世時口耳相傳傳承下來不做任何的修改,
也不加油添醋做出傳承沒有的解釋。
從佛開始兩千多年來南傳上座部傳承的不邪婬戒都是這樣規定,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就如佛所說是為了避免在家居士造下男人插別人女人的惡業。
作者: creative88 (create)   2016-12-14 00:32:00
請問...我看不懂反對色情是在鼓勵傳統婚姻家庭?反對色情不是應該做的事情嗎?反對所有色情為什麼是在鼓勵傳統婚姻家庭?
作者: yaqqq (^^)   2016-12-14 08:00:00
推 整理的超好~本人理解是佛不反對色情,也不鼓勵傳統婚姻家庭,是為了眾生得解脫才制定戒,而只有完成4個因素才是邪淫。
作者: creative88 (create)   2016-12-14 12:50:00
原來如此 佛不反對色情
作者: yogi (Yogi)   2016-12-14 14:05:00
佛陀當然反對色情啊 不然怎麼會說佈施妓女、春宮圖或者配種用的種牛是惡施?XD不過反對色情的確跟家庭傳統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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