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學] 慧學:如何深入般若經--學習攝類學的利益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7-07-28 23:06:01
: 對於「基、道、果」初步有了整體的認識後,若能學習四部宗義(有部、經部、唯識
: 、中觀)的內涵,能夠正確掌握佛法智慧發展的階梯,而攝類學、心類學等又是學習四部
: 宗義的基礎,配合現觀八事七十義、地道建立,對於佛陀教法的解行,能夠有整體完整的
: 認識,進而總攝佛陀聖教三藏十二部,依之聞思修,於佛法世佈的不同所化機自利利他。
: 參考網址:台北市藏傳佛典協會(Tibetan Text Society)
: http://ttslecture.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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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四部宗義的宗義建立
摘自:《宗義寶鬘》(6)-1
2005/04/20 洛桑卻佩格西 釋法炬法師翻譯 釋見諦法師編輯
轉自:http://www.lamrimworld.org/
第6講 毗婆沙宗-4
‧ 調伏意樂
我們都是追隨佛陀而行的行者,且對佛有信心、也皈依佛。至於佛陀的密意如何?佛
陀傳下教法後所形成的宗派及其宗義為何?對此加以學習及了解是很重要的。佛陀說法並
非刻意要將這些法分別其勝劣,他完全沒有這樣的意願,而是依著所化機的不同根器及不
同意願而做不同的宣說。
廣泛地說,佛陀所宣說的法有八萬四千法門;簡略地說,佛陀轉了三法輪。
若就見解的角度來抉擇佛陀的教法,可因此形成四個宗派—小乘兩個宗派、大乘兩個
宗派。小乘的兩個宗派為毗婆沙宗和經部宗。
佛陀在印度鹿野苑初轉法輪,那時宣說的內容是針對小乘兩個宗派—毗婆沙宗及經部
宗—修行中「道」的建立而說。所以佛陀初轉法輪時是針對這兩個宗派的地道建立而宣說。
佛陀的第二法輪或中法輪,主要針對大乘兩個宗派—唯識宗及中觀宗—的地道建立而
說。雖說中法輪是針對大乘二宗,但主要仍以中觀宗的地道建立為主。
第三法輪主要是抉擇唯識宗的地道建立。
佛陀於第一法輪中無倒宣說了毗婆沙宗及經部宗的所有密意,第二法輪主要宣說中觀
宗的所有主張及密意,第三法輪則講到唯識宗的主張及密意。在這三轉法輪中,佛陀宣說
了四個宗派的所有主張及見解。
佛陀的宣說雖是就所化機的不同根器、意願,但所化機亦有勝劣之別。因所化機本身
根器有利、中、鈍之差別,因此佛陀才做不同的宣說,而並非佛陀有意去做親疏差別而作
宣說的。
佛陀所宣說的四個宗派是依所化機的不同根器而宣說的,若就根器的利鈍而分,毗婆
沙宗最鈍、經部宗略勝一籌、唯識宗又略勝一籌,根器最利的是中觀宗。
因所化機本身根器差別之故,佛陀的三個法輪以第一法輪為最粗淺,第三法輪為次粗
淺,最深的是第二法輪。第二法輪中的密意就是《中觀寶鬘論》,《中觀寶鬘論》提到廣
、中、略三般若的內容,也講到《中觀根本慧論》的內容。
雖然宗派有勝劣之分,但我們不能光學最上等的中觀宗,因為對前前宗的了解有助於
對後後宗的了解。
‧ 複習
毗婆沙宗主要講到「境」、「有境」及「地道」的種種建立。要了解佛教徒和非佛教
徒的界限在於皈依。只要心中生起皈依就是入了佛教的行列。若心中沒有生起皈依,無論
修何種佛教的法,或日以繼夜地修都不能算是佛教徒。
要了解,雖然我們都是佛教徒,但並非佛教的宗義者。佛教徒和宗義者的共通基礎在
於皈依,他們共同承許的是佛說的四法印(註1)。
四法印即諸行無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各位不能只是背背四法印,要
了解它的意義。
四法印的意義彼此間是有關聯性的,第一個諸行無常,是說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剎那
變化,並非穩固的。這裡所說的有為法皆是剎那剎那變化,可推到我們自身也不穩固、也
在變化,這身軀終將與心識分離。因此要了解「諸行無常」並非只指外在事物的剎那變化
,而是在告誡我們,連我們本身也是剎那變化的,身軀終將與心識分離。
我們的身、心都是有漏法,並非無漏的。一但身、心分離後就會再投往他生,投到的
那個他生亦不離苦性,由此可以了解「有漏皆苦」的意義。
既然有漏法皆不離苦性,到底有無善巧方便可以斷除有漏法呢?有的。透過證得無我
可將它斷除。一旦透過禪修無我,將有漏法的苦性完全斷除時,終將證得涅槃寂靜。
了解四法印後,讓我們了解佛教的四個宗派都必須承許這四法印。
既然說四個宗派中又分小、大乘的兩類宗派—小乘中又分毗婆沙宗和經部宗;大乘中
分唯識宗和中觀宗兩派。四宗之間的差異,是我們要加以了解的。其中的差異在於無我的
見解不同。
佛說無我,又將無我分為補特伽羅無我和法無我。要了解何為補特伽羅無我?何為法
無我?既然承許四法印,其中的「諸法無我」是指「補特伽羅無我」,並非「法無我」。
至於法無我,毗婆沙宗和經部宗承許有「法我」,並不承許法無我,唯識宗和中觀宗有承
許法無我。承許有「法我」者不是小乘的毗婆沙宗,就是經部宗;若承許「法無我」者不
是大乘的唯識宗,就是中觀宗。
總之,大乘與小乘宗派,二者都是佛教的宗派,但要如何區分呢?就是由「法無我」
這一點來區分。承許法無我者就是大乘宗派,不承許者就是小乘宗派。
佛教宗派中不承許「法無我」者只有毗婆沙宗和經部宗二宗。毗婆沙宗和經部宗一致
認為一切所知皆是法我,且都是諦實存在的,這是就對境上來說的。
毗婆沙宗和經部宗在對境、一切所知上的主張一致,但就內心識而言,兩宗的看法不
同。簡單說,承許自證分之小乘宗派是經部宗;不承許自證分的小乘宗派是毗婆沙宗。
經部宗說:識要了知對境必須具備自我了知的自證分,毗婆沙宗則認為不需要。因此
毗婆沙宗不承許自證分,經部宗承許自證分。
何為自證分呢?眼睛看到瓶子時會生起眼識,了知瓶時,眼識可了知到瓶子為一分,
眼識本身自我了知是一分,要由這兩分才能了知瓶子。
見到外在瓶子的識就是持瓶眼識,於內在自我了知的識就是自證分。主張有這兩分才
可見到瓶者是經部宗,不主張者就是毗婆沙宗。
但不只是經部宗主張有自證分,唯識宗同樣也主張有自證分。此外中觀自續派中部分
人士也主張有自證分,有部分不主張有自證分,因此自續派中可分為二。
毗婆沙宗為小乘宗派,為不主張有自證分的宗派。從基、道、果的建立,可以了解毗
婆沙宗的主張。
關於基、道、果,基指二諦,道指方便和智慧,果指佛的三身。四宗派對基、道、果
的主張是相同的,至於二諦體性的區分可分粗、細,也就是世俗諦和勝義諦。以下的講說
將隨時解釋二諦的粗細差別。
第四主張又分為三個科判:基、道、果的主張。甲一基的主張又分境及有境的主張。
先就(一)境來說:「此宗主張把一切所知歸納為五個根本範疇」,也就是將一切所
知分為五大類。
一般說,若要將所知區分出來,可分為色、心、心所、不相應行、無為虛空等。第一
顯現的色就是一切表色、能見之色。第二主體的心就是心王,心王可分為六種。主張心王
有六種的是毗婆沙宗、經部宗和中觀宗,此三宗主張有六種心王,唯識宗主張心王有八種。
此六種為何?就是一般說的六識,心與識為同義詞。六識則為眼、耳、鼻、舌、身、
意。伴隨的心所就是圍繞在心王周遭的、有如心王的眷屬一般的心所。
根據無著菩薩的《對法集論》,心所有51個,根據世親菩薩的《俱舍論》,心所有46
個。51個心所是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六根本煩惱、二十隨煩惱、四異轉。這51個心
所可說是圍繞在心王周遭的心所。
第四不相應行所涵蓋的範圍很廣,包括人、天到畜生等都屬於不相應行,另外在佛教
經論中常提到的種子、習氣也屬於不相應行,生命、壽命也屬不相應行,不相應行總共有
14種。以上所說都屬於有為法,有為法就是剎那剎那壞滅的。
接下來講無為法。剛才講到一切所知可歸納為五個根本範疇,這五個根本範疇又可歸
納入二諦中。
此五範疇的法都屬於事物,因為毗婆沙宗說凡是「有」的法都是事物。無就不用說了
,凡是有的就是事物。事物又可分為過去、現在、未來的事物。毗婆沙宗主張過去、現在
、未來三個時態都是實有的。毗婆沙宗的另一個名稱為「說一切有部」,說什麼一切有呢
?就是說三時實有的宗派。
除毗婆沙宗外的其他宗派,均說無為法不能攝為事物,將無為法攝為事物的只有毗婆
沙宗而已。
「事物的定義就是:有作用的法。而有、所知和事物三者是同義詞。」也就是毗婆沙
宗說的:無就不必說了,凡是有都是事物。既然是事物,就可分為常的事物和無常的事物
。事物若是剎那剎那壞滅的話,就屬於無常的事物。凡是有為法都是剎那剎那壞滅的,所
以都是無常的事物。但無為法並非剎那剎那壞滅的,所以是常的事物。
無為諸法被視為「常恆的事物」,而色、知、不相應行三類則是「非常恆的事物」—
即無常的事物。這裡的不相應行特指補特伽羅而言。
佛陀知道毗婆沙宗的機根較鈍,因此宣說較為粗品的法。了解毗婆沙宗所說粗品的法
,有助於我們了解上部宗的法。雖然了解他們的法,但不是要我們專心去修它,因為佛陀
的究竟密意並不在此。
此宗認為:所有的事物都是實體所成。由於此宗認為有、所知、事物為同義詞,由於
所有的事物是實體所成,因此可了解一切所知是實體所成。
此宗說一切事物是實體所成,也就是實體存在的,但並不一定是實體有。此宗主張一
切事物被實體所成所周遍,但不為實體有所周遍。因為他們主張勝義諦和「實體有的事物
」是同義詞,而世俗諦和「假有的事物」是同義詞,所以一切事物當然不會為實體有的事
物所周遍,因為實體有的事物和勝義諦是同義詞。
毗婆沙宗對於基的主張主要說為二諦—勝義諦就是實體有的事物,世俗諦就是假有的
事物。
四宗均說「基」指二諦,「道」指方便和智慧,「果」就是三身。講到「基」時就會
講到二諦,解釋二諦時,可知其粗細品的差別很大。
毗婆沙宗二諦的建立定義:某一事物,當它被破壞或用理智分析成個別、個別的部分
時,認取此事物的心識便會放棄,這種法就是世俗諦的定義。
以玻璃碗為例,若用鐵錘敲碎,玻璃碗就碎了,本來我們有執取玻璃碗的心識便隨之
破碎及消失,這種法就屬於世俗諦。又如一塊有經緯線的布,若一一拆卸的話,執取的心
若會隨之消失,此法就屬於世俗諦。又如鈴,本來心中執此為鈴,但若將鈴本身、鈴口和
鈴舌等支分一一拆掉,執鈴的心好像就不見了,所以鈴就稱為世俗諦。又如將我拆解,頭
不叫格西、手不叫格西、身體、脚也不是格西,一一拆解後,那個叫格西的法和執格西的
心就不見了,所以格西就叫做世俗諦。在西藏有種由經緯線織成的毛毯,若將經緯線一條
條抽掉的話,那個執毛毯的心就會不見,所以毛毯就稱為世俗諦的法。同樣念珠也是,若
將一顆顆的珠子拆掉,執念珠的心就不見了。所以此宗才說當一法被破壞—如玻璃碗被敲
碎或鈴的支分被一一拆卸,認取它的心若會消失,此法就是世俗諦。
相反的,事物不論如何被破壞或將支分一一分析,執取它的心識仍不會放棄消失,此
法就是勝義諦的法,比如無為法。
又例如微塵,現在可見的微塵都是粗分的,是由眾多極微分的微塵所構成。當將粗品
微塵一一分析的話,分析到最後沒有方分—沒有方向可再分析—這種無方分極微塵,就屬
於勝義諦的法。
佛教從毗婆沙宗到中觀宗,四宗派的論著均主張所有的外色都由極微細的微塵所構成
,而毗婆沙宗給它的名稱是無方分極微塵。這種已經沒有更細的支分可被分解,縱使破壞
也不會放棄執取的心就是勝義諦,比此更細的微塵在佛教的論著中沒有被提到。
若7 個無方分極微塵將之聚合的話就是1 個微塵;7 個微塵聚合就成為1 個鐵微塵;
7 個鐵微塵聚合就成為1 個水微塵;7 個水微塵聚合就成1 個兔毛塵;7 個兔毛塵聚合就
成1 個羊毛塵;7 個羊毛塵聚合就成1 個牛毛塵;7 個牛毛塵聚合後就是陽光中細細的光
塵(隙遊塵);7 個光塵聚合就是蟣塵;7 個瞒塵聚合就成為虱塵;7 個虱塵聚合就成為
青稞塵;7 個青稞塵就像我們手指一般。24 個指寬就是一肘;4 肘就是一弓;500弓就成
俱廬舍,8 個俱廬舍就是一由旬。若蓋寺院需要遠離城市一由旬以上。寺院的意思就是遠
離都市塵嚣的一個寧靜處。
有漏法是隨煩惱而轉之法,無漏法是不隨煩惱而轉之法。有漏法的「漏」就是指煩惱
,無漏法就是沒有煩惱的意思。我們都是凡夫,都隨煩惱而轉,所以都屬有漏法。此世的
身、命均由前世的煩惱及造業所感的。此世造的善與不善業,也都是隨煩惱而造做的。
因我們都是凡夫,所以都是隨煩惱而轉的補特伽羅,因此所造的善也都是隨煩惱而造
的善,無法不隨煩惱造善。現在所造的一切善都是有漏法,根本無法以無漏來修善。所造
善業之後的果報,將會成熟使得我們將來得到一個好的人身。因為所造的善業屬有漏法,
因此無法跳脫輪迴。
若所造的善業能成為無漏法,果報成熟後就可成為解脫輪迴及遍智的果報。有漏法的
定義是凡隨煩惱而轉的法,無漏法的定義是不隨業、煩惱而轉的法(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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