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文: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55)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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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九〈上士道.菩提心次第〉
癸二、正行儀軌
正行儀軌者。謂於阿闍黎前,右膝著地或是蹲踞,恭敬合掌而發其心。如《道炬論》
云:「無退轉誓願,應發菩提心。」儀軌中說:「乃至菩提藏。」故非僅念為利他故,願
當成佛而為發心,是緣所發心乃至未證菩提誓不棄捨,當依儀軌發此意樂。
若於願心學處不能學者,則不應發如是之心。若用儀軌僅發是念,為利一切有情我當
成佛者,則於發心學處,能不能學皆可授之,願心容有如是二類。
若用儀軌受其行心,若於學處全不能學,則一切種決定不可。故有說云:龍猛與無著
所傳律儀儀軌,於眾多人有可授不可授之差別者,是大蒙昧。
復有一類造《初發業行法論》,說受行心儀軌令數數受,然全不知諸總學處及根本罪
,未嘗宣說所學差別,是令受行最大無義。
《教授勝光王經》說:「若不能學施等學處,亦應唯令發菩提心,能生多福。」依據
此意,《修次初篇》云:「若一切種,不能修學諸波羅蜜多,彼亦能得廣大果故,方便攝
受,亦當令發大菩提心。」此說若於施等學處不能修學,容可發心,不可受戒,最為明顯。
受心儀軌者,「唯願現住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於我存念,阿闍黎耶存念,我名某甲,若
於今生若於餘生,所有施性、戒性、修性善根,自作教他見作隨喜,以此善根,如昔如來
應正等覺及住大地諸大菩薩,於其無上正等菩提而發其心,如是我名某甲,從今為始乃至
菩提,亦於無上正等菩提而發其心,有情未度而當度之,未解脫者而令解脫,諸未安者而
安慰之,未涅槃者令般涅槃。」如是三說。歸依儀軌,及此二種,雖未明說須隨師念,然
實須之。
此是有師之軌,若未獲得阿闍黎者應如何受?覺(口+窩)所造《發心儀軌》云:「若
無如是阿闍黎耶自發菩提心之儀軌者,自當心想釋迦牟尼如來及其十方一切如來,修習禮
供諸儀軌等,捨其請白及阿闍黎語,歸依等次第悉如上說。」如此而受。
癸三、完結儀軌
完結儀軌者。阿闍黎耶應為弟子宣說願心諸應學處。
辛二、已得守護不壞
第二、得已守護不令失壞者。謂當知學處,故應宣說。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