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基本區板規六

作者: yaqqq (^^)   2019-11-17 12:29:57
新增此板規的原因,緣由 #1TaUONsY (Buddhism) 公告一文。
基本上不管任何定義,一定都會有模糊地帶,要列出正確條件也並非一般人可以做到。
但若直接禁止,也可能讓通達律典的人士無法po文,讓板友失去認識討論的空間。
因此新增一條板規,符合條件者即可提出此項論點。
而之後若有容易引起爭議的模糊地帶,也會慢慢新增至此條板規之下。
如此可以讓「真正有心的人士」與板友討論,並釐清律典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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