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遭公車追撞 駕駛索賠驚「公車沒第三責任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4-09-30 01:31:40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38010&Area=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C50Jdx1cXw
遭公車追撞 駕駛索賠驚「公車沒第三責任保險」
2024/09/28 18:28:00
記者翁郁雯、涂永全/高雄報導
公車行駛在高雄中正路上疑似恍神追撞前方轎車,轎車駕駛後續談賠償,驚覺客運公司居
然沒保第三責任險。客運公司表示累積事故數量,讓保險公司不願意繼續承保,已有近百
台公車沒有第三責任險,目前的作法司機若有肇責,負責理賠金額的30%且有最高30萬元
上限,其餘的由客運公司賠償。
看到前方小貨車打左轉燈準備切進轉彎車道,轎車駕駛減速等紅燈。轎車行車紀錄器拍下
,公車往前追撞瞬間,往後彈晃動好幾下。
苓雅交通分隊長潘益正:「本案無人受傷無人酒駕,警方到場訪查周遭,初步分析事故原
因為曾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致事故發生。」
車禍發生在8月底,警方釐清肇責是公車駕駛恍神導致車禍,車主和客運公司及駕駛談修
車理賠,忍不住替公車駕駛抱不平,上網爆料連機車都要強制險,客運公司竟然沒保險,
讓司機自己賠錢。
民眾:「出事就多少都要一起都要有責任這樣,就看法律上面怎麼去定義吧。」 
民眾:「有保險比較有保障,就如果出事情的話才能理賠啊。」
遭爆料的客運業者是港都客運公司,向業者求證需保乘客險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不過第
三責任險屬1年1保累積事故理賠多元,保險公司不承接,目前已有近百台無續保。
客運公司總經理戴道根:「發生了事故以後,不管你是乘客險或是強制險,賠完了以後不
夠的部分公司全部負責,賠償完了駕駛員(有肇責)負責30%,上限30萬,其它的再多公
司都要負責 。」
客運公司強調該保的都有,唯獨第三責任險礙於保險公司不願承接卡關,換個做法保障駕
駛與須理賠車輛權益。
作者: kutkin ( )   2024-09-30 04:59:00
以前陳菊時代港都客運每次招考都上新聞應該說公車處 現在變這樣
作者: abm311 (abm311)   2024-09-30 08:58:00
強制險 跟 第三責任險 是不一樣的東西吧?怎麼混為一談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24-09-30 11:10:00
之前看港都客運在路上就頗有「中南化」的跡象....
作者: SCANIA168 (日月同蝕)   2024-09-30 11:17:00
誰叫你開那樣子的勞動條件與芭樂價啊,人是會比較的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10-01 04:53:00
CORSA 當年的中南客運也是在路上很亂來的嗎?
作者: jangjyyu (章魚)   2024-10-01 10:47:00
這樣不保險,還有誰敢開公車!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10-02 04:23:00
如果不願意保客運公司,不曉得能不能由主管機關負責?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4-10-02 13:03:00
商業保險不用,要用公帑收拾善後?真不愧是大濕,以後客運公司把保費壓低到談判破裂就好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10-03 05:01:00
想不到下一步的應該比較濕吧!主管機關負責,要嘛是以主管機關管的路網為整體,跟產險公司談,然後談完了主管機關再照時刻表和路線圖算出的營業行車里程,回頭跟業者說要分攤多少要嘛如果確實這東西真的沒有商業產險上的價值,那就確實出事主管機關賠,但業者持有路權,就必須照時刻表跟路線算出來的(預定)車輛營業里程向主管機關繳保費...如果你還要嘴迴送,加油,保養會變漏網之魚,或是沒有主管機關代辦乃至於自辦產險的前例我也認了,但後者以本次事件鬧大的程度來說,應該能順勢推動修法...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4-10-03 16:19:00
保費夠高,沒有保險公司不會接受的,如果出險出到商業保險公司會怕,那是不是客運公司先檢討自己行安,再者要規劃政策取向的保險,還有官股金控擋在前面主管機關負責監理不負責幫業者吸收成本,更何況這是業者端的疏失所致,搞不清楚的人比泡在水裡還濕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10-04 03:32:00
那就是業者提高收入,以便有能力付高額保費,或是改善自己的行車安全,以降低保費...理想當然是後者,但是以台灣的交通安全現況,難度也很高(更別說以目前司機荒的背景,即便危險駕駛確實該被汰除,但剩下的司機數量能否撐起目前的路網,或導致工作環境更惡劣使司機更加劣化,都還是的審慎考慮,只能說此議題剛好在最難解決的時機點爆發了...)前者的話,不考慮路網調整,大概也只有學雙北調運價那套啦!可是這樣不也是政府出錢?頂多業者收入提升後,有辦法投入在其他地方(也許包括司機薪資,但願...)是說法律上似乎允許保險合作社這種形式,如果監管單位不便出手,官股產險(畢竟母公司還是有股票上市...)也不肯做這賠本生意,那乾脆業者合組保險合作社算了...
作者: weRfamily (A)   2024-10-07 17:35:00
恐怖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10-10 02:37:00
呼...還以為上面極為無奈的論點會被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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