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與該使用者往返多封信件,在此再次回應,在麻煩小組長裁決。
想不到已經申訴了,才與小弟進行溝通...@@"
首先,電影板違規水桶,並無發公告於板面上的慣例,
除非例外,EX:一篇文章大量人數違規。
都是在精華區中的判決紀錄查閱,這在板規中已經有詳細解說。
電影板規3、 挑釁、引戰、人身攻擊、歧視性字眼或文字不雅的情緒性言論
該使用者在電影板中,遭到兩項檢舉,如下:
推 shimo:#1EaAGKQ1 ID mysheros 人身攻擊 10/09 13:05
→ shimo:推 mysheros:要噓就噓阿 你以為我像你們這些XX 這麼怕被噓? 10/09 13:06
→ shimo:#1EaHqthO ID x77 發文引戰 10/09 13:08
→ shimo:mysheros:一群跳針王 你們慢慢噓 我準備出門 回來看有沒有 10/09 13:48
→ shimo:噓到XX 10/09 13:48
→ shimo:#1Ea97Cju 推文引戰 請參見樓上 10/09 13:48
其一
推 mysheros:要噓就噓阿 你以為我像你們這些XX 這麼怕被噓? 10/09 12:47
其二
→ mysheros:一群跳針王 你們慢慢噓 我準備出門 回來看有沒有到XX 10/09 13:46
板主群在接受到檢舉時,並不會因檢舉就直接判定違規,
會先查閱事情始末,經查閱該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推文互動,
依據上下文意判斷他鼓勵人噓文在先,對噓文表示敵意在後...
又"一群跳針王"
跳針實屬貶義,加上冠上群體,等於是對所有噓文者有所貶,所以判定為引戰。
但由於兩篇文章,違規情節皆屬輕微,因此輕判水桶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