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Dong (白色男孩)》之銘言:
: 已經與該使用者往返多封信件,在此再次回應,在麻煩小組長裁決。
: 想不到已經申訴了,才與小弟進行溝通...@@"
: 首先,電影板違規水桶,並無發公告於板面上的慣例,
: 除非例外,EX:一篇文章大量人數違規。
: 都是在精華區中的判決紀錄查閱,這在板規中已經有詳細解說。
這一點也不合理
不想用板面公告我能接受
但至少也該寄信通知吧
誰沒事會去翻精華區
要不是我今天想推文
我可能水桶都過了
我還不知道我有被水桶
: 電影板規3、 挑釁、引戰、人身攻擊、歧視性字眼或文字不雅的情緒性言論
: 該使用者在電影板中,遭到兩項檢舉,如下:
: 推 shimo:#1EaAGKQ1 ID mysheros 人身攻擊 10/09 13:05
: → shimo:推 mysheros:要噓就噓阿 你以為我像你們這些XX 這麼怕被噓? 10/09 13:06
: → shimo:#1EaHqthO ID x77 發文引戰 10/09 13:08
: → shimo:mysheros:一群跳針王 你們慢慢噓 我準備出門 回來看有沒有 10/09 13:48
: → shimo:噓到XX 10/09 13:48
: → shimo:#1Ea97Cju 推文引戰 請參見樓上 10/09 13:48
: 其一
: 推 mysheros:要噓就噓阿 你以為我像你們這些XX 這麼怕被噓? 10/09 12:47
: 其二
: → mysheros:一群跳針王 你們慢慢噓 我準備出門 回來看有沒有到XX 10/09 13:46
: 板主群在接受到檢舉時,並不會因檢舉就直接判定違規,
: 會先查閱事情始末,經查閱該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推文互動,
: 依據上下文意判斷他鼓勵人噓文在先,對噓文表示敵意在後...
: 又"一群跳針王"
: 跳針實屬貶義,加上冠上群體,等於是對所有噓文者有所貶,所以判定為引戰。
: 但由於兩篇文章,違規情節皆屬輕微,因此輕判水桶3天。
1.我的確有鼓勵他人盡量使用噓文,因為我尊重他們使用噓推文的權利
但我沒有對他們使用虛文表示敵意
是對方一副「mysheros很怕被噓」的態度,所以我再次強調「要噓就噓」
難道不能叫人不用客氣要噓就噓?
2.引戰與否豈能如此定義!
跳針是貶義沒錯,它就是指對方「文不對題」阿,的確是拿來批評用的
但不能說是貶義就是引戰吧?
難道電影板不能講跳針?如果是,恐怕一堆人都違規了!在我的文章裡,可是一大群人
說我跳針唷!怎麼都沒處理?引戰跟板務公益有關,板主應該不待檢舉逕行調查吧
再者,縱使我冠上群體,「一群跳針王」,這也不能叫引戰吧?
如果有人推文「要嗆來阿 我以為怕你阿」這句算不算引戰?
「要嗆來阿 我以為我怕你們阿」這句又算不算引戰?
引戰是「故意挑起糾紛」,對象是個體還是群體有差嗎?
簡言之,二者的區分,「故意挑起糾紛」才是引戰,「是個體還是群體」毫無干係。
況且,今天他們「這麼多人」攻擊我一個,我不一次對他們作發言,難道
我還要「xxx跳針」「yyy跳針」「zzz你也跳針」這樣一個一個說才可以?
這樣會不會太強人所難?
3.電影板要硬性規定不准講人跳針,我可以接受,因為這是板主的權利
但希望我之後檢舉他人講跳針,板主不要大小眼,也能按板規秉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