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9-03-12 06:05:06※ 引述《tontontonni (桶桶泥)》之銘言:
: 檢舉:kid725
: 檢舉事由:身為板主,超過7天沒處理檢舉案,也沒說明。
: 檢舉說明:
: Kid725曾經在公告明言:
: 文章代碼(AID): #1RzMtRq1 (C_ArtBoard)
: 推 tontontonni: 海賊板規沒有規定處理日程,可是群組規有啊 11/22 14:55
: 板務處理原則是七天
: 未獲處理或對處置不滿意可向上申訴 但是這部分的規定並無具體罰則
板務處理原則確實如我所說
七日內檢舉未處理或對處置不滿意可向上申訴 但這部分沒有規範具體罰則
就像海賊板以前也有規範過板主有七天的檢舉處理期限
但是一樣沒有具體罰則 只是說七日內未處理可以提醒板主一樣
你的檢舉案判決已出 詳情還請你參閱小組板 謝謝
: 可見其也知曉板主處理版務的原則是7天
: 身為小組長,以板主身份超過7天,卻沒有處理檢舉案
: 這種帶頭怠職的行為,故提出檢舉。
: 檢舉證據:
: 見轉錄之檢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