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主管在公司的告示欄上貼紙條,列出他希望我交出的所有東西
還簡訊我說:「交接完才會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
照她這樣說,只要她擺爛裝忙不想接,永無交接完的一天不是嗎
所以我問老闆「是不是能夠確認交接完馬上可以走?」
得到肯定的回覆之後,我也跟小主管說
「跟老闆談好,交接完當天就可以離開。」
(老闆之後還叮嚀小主管,在這兩天交接完畢)
所以我這兩天緊迫盯人,一直問她有沒有空跟我交接
終於盧到今天吃飯前她願意交接了
(大概以為我的工作超級好取代,只要花蒸一顆便當的時間就可以結束)
交接了兩小時,大概把保管文件點清後,(她也不好奇報表是怎麼做出來的?)
問她有沒有問題,她也沒正面回答
只一直說:「唉呦,這樣很亂我看不懂啦。」
「你弄這麼亂。」
「你應該還會再來吧。資料很多很亂耶。」
打卡下班後 我乾脆打給老闆:「小主管之前要求我給的合約和文件我都交了,
按照我們之前的約定,我明天要出去找工作了,
感謝您長久以來對我的照顧(儘管你資遣我)。我發薪日再去公司。」
應該有做點避震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