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老闆:高雄老闆 (實質上我是在他底下工作)
(從6月開始,他就接下公司所有帳務,但公司負責人仍沒名義更換)
B老闆:台北老闆 (掛名公司負責人)
工作地點:高雄
工作年資:1年5個月
目前狀態:懷孕14W,先前已告知A老闆,不確定B老闆知不知道。
因為是小公司,只有我是領月薪。
***************** 告知資遣 **************************
昨天
A老闆突然找我去談話,他說原本要接手到過年前
但B老闆跟A老闆說,要提早到這個月底
所以......明年開始,正式由B老闆接手,公司負責人依然沒變
**************** 資遣手續 *************************
公司行政只有我一個,要怎麼處理資遣的事務
我還得自己去找條款,自己去搞清楚怎麼處理
( 老闆應該也不懂這個 = = )
1. 公司要員工離職前10天 提報勞工局和就業中心
2. 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員工
3. 資遣費 ( 目前還不知道能不能拿到 )
(如果要付,是A老闆要付 還是B老闆 ?!)
最重要的一點
4. 我現在懷孕被資遣,我有爬文....
有些人還有要求56天產假全薪...?!
除了資遣費,我還可以跟他們要求哪些補償呢??
時間有點急,希望版友們可以幫幫我,或給我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