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原條文:請勿行誹謗、公然侮辱、用代禱罵人等不尊重板友之行
為。
新修正條文:請勿行誹謗、公然侮辱、用代禱罵人、以侮辱性之詞彙
攻擊他人宗教信仰或類似之不尊重板友之行為。
修法理由:
以侮辱性詞彙攻擊他人宗教信仰,或其他與列舉行為類似之行為雖不
一定涉及對人本身之公然侮辱或誹謗,但常使被攻擊者感到不被尊重
而有情緒反應,並使雙方難以進行有建設性的討論,無助於增進彼此
的接納與了解,爰修正該項條文,於自身信仰被他人以侮辱性詞彙攻
擊後得向板主提出檢舉,板主應裁定該他人使用該詞彙是否為侮辱檢
舉人之信仰,或與列舉行為類似之不尊重板友的行為,屬實者則應對
攻擊者進行處分。
這項條文的修正於 9/19 公布,9/26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