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再來看到同性婚姻問題◎人渣文本

作者: rabbit37979 (Cloud)   2014-10-08 15:56:43
我想,所討論的各種自由,其背後應該是某種的價值觀,以及支持此種價值觀的力量,
當人類各自的自由交集在一起時,背後的力量就會出現相互抵抗,這樣在生活中是
很常見的(例:有些國家禁止吸食大麻,所以那邊的人沒有吸食大麻的自由,但是有些
國家允許吸食大麻,那邊的人就有吸食大麻的自由,禁止吸食大麻的國家,你可以透過
各種力量去使他開放,如武裝推翻政權,公民投票或是國會表決等等)
其實這樣看來人類所謂的自由似乎都是建立在所謂的主流群體的力量,而基督徒的自由是神
所劃定的(只是從神來看,除了祂選定的人外,我們只有犯罪的自由),那神的力量有多大呢?
若以功率來看的話神功率超越我所想像的一切,因為祂說有就有,我沒辦法只靠一張嘴從無
中生出萬有,我的嘴巴只會喇賽而已,既然神的力量無邊無際,那麼敬畏祂在聖經中所吩咐
我們一切要做的事情難道不應放在認何我們人類所謂的自由的前面嗎?
以下是有名的威斯敏斯特信條,簡潔地描述了基督徒的價值觀,以下列出幾條:
第一章 論聖經
一、本性之光與創造護理之工,雖彰顯神的善良、智慧和權能,叫人無可推諉;但都不足
以將得救所必須的,有 關神及其旨意的知識賜予人。所以神願意多次多方將自己啟示給
瓷的教會,並向教會宣布瓷的旨意;以后,為了更加保守並傳揚 真理的緣故,而且為了更堅立教會
,安慰教會,扺擋肉體的敗壞,並撒但與世界的惡意起見,遂將全部啟示筆之于書。于是
,神 先前向瓷百姓啟示自己旨意的方法已經停止,故聖經成為我們最 必要的。
二、在聖經,或筆之于書的神言的名義下,包括舊新約全書,即舊約三十九卷,新約二十
七卷(書名于此從略)。這些書都是出于神的默示,為信仰與生活的準則。
三、一般稱為偽經(Apocrypha)的各卷,既非出于神的默感,所以不屬聖經正典,因此
(偽經)在神的教會中沒有權威,只能當作其他屬人的著作看待或使用之。
四、應受信服的聖經權威,不在乎任何人或教會的見証,乃完全在乎神(瓷是真理的本身
)是聖經的著者。因為聖經是神的話,所以當為我們接受。
五、我們可能受教會所作之見証的感動與影響,因而對聖經有高度敬畏的尊重。聖經主題
屬天的性質,教義的效力,文體的莊嚴,各部的符合,全體的目的(將一切的榮耀都歸給
神),人類唯一得救之道充分的顯示,和其他許多無比的優秀點,以及全體的完整,都足以証明聖
經本身為神言的証據。雖然如此,我們所以十分接納並確實相信聖經之無謬的真理性與屬
神的權威,乃是由于聖靈內在之工,借著並同著神的話在我們心中所作的見証。
六、凡神關于瓷自己的榮耀,人的得救,信仰與生活一切所必須之事的全備旨意,都明明
記載在聖經內,或從聖經中推出正當的與必然的結論;所以無論何時,不可借著聖靈的新
啟示,或憑人的遺傳,給聖經再加上什麼12。雖然如此,但我們承認為了明
了聖經中所啟示的得救知識,聖靈的內在光照是必須的;並且承認有些關于敬拜神,和教
會行政的某些詳情,因與人類行為和人類社會是相關的,故亦可憑人的經驗和基督徒的智
慧來規定,但必須時常遵照聖經的一般規則。
七、聖經中所有的事本不都一樣清楚,對各人也不都同樣明了;但為得救所必須知道,必
須相信,必須遵守的 那些事,在聖經的各處都有清楚的提示與論列,不但是學者,就是
不學無術的人,只要正當使用普通方法,都能得到適當的理解。
八、用希伯來文(是古時神選民的國語)所寫的舊約,和用希利尼文(是新約時代各國最
通行的文字)所寫的新約,都是受神直接的靈感,並且由于神特別的照顧與護理,歷經世
代,保守純正,所以是可靠的;因此一切有關宗教的爭辯??教會終當以聖
經為最高裁判者。但因神的眾百姓並不都通曉這些聖 經原文,而且他們對聖經有權利與
興味,並以敬畏神的心,聽神吩咐去誦讀和考查聖經;所以凡聖經所到之地,都應譯成各
國 的通行語,使神的話豐豐富富地存在各人心里,令他們可以用討神喜悅的方式去敬拜,並借著聖經的
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九、解釋聖經的無謬規則就是聖經本身(以經解經)。所以對聖經哪一部分的真正和圓滿
意義發生疑問時(該意義不能有多種,只有一個),就當用他處較為更明了的經文,借以
查究和明了其真義。
十、決定宗教上的一切爭論,審查教會會議的一切決議,古代著者的意見,世人的教訓和
私人的靈感,都當以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為最高裁判者,而且對其判決拳拳服膺。
第六章 論人的墮落、罪惡和刑罰
一、我們的始祖,因被撒但的狡智與試探所誘惑,就吃了禁果而犯罪。然而神願意按照瓷
的智慧與聖潔的計劃,為了配合自己的榮耀,就準許他們(所犯的)這個罪。
二、因此罪使他們從原始之義,並與神的交往上墮落了,于是死在罪中,並且靈魂和身體
的一切才能與各部分都完全玷污了。
三、始祖既為全人類的根源,此罪的孽就歸給他們的后裔,並且在罪中之死與敗壞的天性
,就遺傳給他們所生出的子孫。
四、從這個原始的敗壞中,生出一切的現行過犯(即本身所犯的罪);由于此敗壞性,我
們對一切的善全然避忌,無能為力,且反對之,完全傾向邪惡。
五、此種天性的敗壞,在今生的時候,仍存留在那些已蒙重生之人的里面。此敗壞性雖然
借著基督得赦免,而被克服,但其本身並它所有的活動實在是罪。
六、凡是罪(不拘原罪抑或本罪)就干犯神公義的律法,也是違背神的律法,在其本性上
就將罪責歸給罪人,為了這個緣故就遭受神的忿怒,與律法的咒詛,如此服在死權之下,
受精神的、暫時的,與永遠的一切痛苦。
第九章 論自由意志
一、神把本性的自由賦予人的意志,這意志既不受強迫趨向善惡,也不受本性絕對的必然
所決定的去行善或作惡。
二、人在無罪的狀態中,有自由與能力行善,並行神所喜悅的事,但那所有性是可變的,
所以他可能從那狀態中墮落。
三、人由于墮落在有罪的狀態中,已經完全喪失一切行任何關乎得救的屬靈善事之意志力
;所以他既是一屬血氣的人,與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就不能憑自己的能力去改變自
己的心,或預備改變自己的心。
四、當神使罪人改心並把他遷移至恩典狀態中時,神就把他從罪惡本性的捆綁中解放出來
,並惟獨借著瓷的恩典,使他有行屬靈善事的意志與能力;但因為他尚有殘余的敗壞,
所以他既不完全,也不專一立志向善,他也立志向惡。
五、惟獨在榮耀狀態中,人的意志才能有完全與不可改變的自由,以致向善。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10:00
說到底是要嚴加遵守聖經所希望遵循的規範嗎那哪些該遵守哪些不該遵守呢?該遵循的是哪些經典,偽經是哪幾部?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18:00
樓上的問題,第一章論聖經的第二點就有答案了。樓上上的問題,你可能要去看威斯敏斯特大/小要裡問答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21:00
創世記、哥林多前書算偽經嗎?如果不是的話我們就要照上面上帝的喜惡去生活對不對/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23:00
你在這裡:https://bible.fhl.net/查的到的才是經典。他有分舊約聖經跟新約聖經查詢的那兩個地方。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25:00
這樣有趣了,既然都是經典,都要遵循但是回到我貼長老教會那邊卻出現了沒有遵循的事這又回到了一個問題哪些要遵守哪些不用遵守,理由是什麼?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28:00
哦…,你仔細看看本文第一章論聖經的第九、十點。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32:00
原來如此我們不該遵守聖經我們該遵守的是"教會公佈該遵守的教條"對吧到底是我們直接遵守聖經的教誨還是等"教會所公部的教條"?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16:40:00
回t,簡單說他們有聖靈加持,有聖經解釋權。故答案是教條優於聖經。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43:00
起乩請神來解釋嗎? 有點潮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44:00
B大根本是在亂說一通… ( ︶︿︶)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46:00
但他自己說請聖經中的聖靈解釋阿........應該說聖靈有最高裁量權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48:00
我回答你的這個問題的話,我可以寫出一本書了。更何況這個問題已經有人寫了,清教徒約翰歐文《聖靈論》。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49:00
那你要不要說出這問題的檢答呢?教條遵守與否是依教會、聖靈、聖經哪個?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50:00
奧古斯丁、加爾文說過:如果我說的不合聖經,請離開我,回到聖經去。連偉大的神學家是這樣說的,聖經權威永遠比信條高。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51:00
所以還是直接奉行聖經嘛那位何我貼長老教會那邊卻出現了部份奉行的矛盾?在這邊又說要依教會指示聖靈論跟這篇就有最高是誰的矛盾了感謝sCHb68的助攻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54:00
我不懂你指的「部分奉行的矛盾」是啥?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54:00
愛你<33333333你可以回去看我貼長老教會那篇有說出哥多林前書的矛盾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55:00
看過了呀~ 我要知道的是你的理解~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56:00
我的理解同那篇文章阿文章中對女性權益壓縮,視為理所當然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6:58:00
也是,如果有一篇是都跟你看法對立的你也不會貼。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6:59:00
或者該說它不認同男女平等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16:59:00
呵…我也真希望我是亂說,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00:00
任何信條從來沒有優於(>)聖經,連基督教要義也是。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7:02:00
11: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可是瑞凡,我看到好多都沒蒙頭耶其實我選文章是看有挑出矛盾的我希望的是它能說明矛盾,與有沒有跟我想法對力無關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17:04:00
待會就能看到s大不斷重複這真理卻無法再進一步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7:04:00
樓上別這樣,我還在釣魚阿我要幫助幫我助攻的教友抹平矛盾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17:06:00
他會將這些矛盾打為比喻,此時又訴諸偉大神學家的聖靈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7:06:00
這樣才能加強對聖經、上帝的信心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17:06:00
唔,好吧…那我去吃飯了。( ̄▽ ̄)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13:00
你坐過火車嗎?從這方面是解經好方向(話說你真的有興趣嗎)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17:15:00
開始比喻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18:00
再幫你抓個問題[林前 16:20]要彼此親嘴耶!可是瑞凡…就沒興趣要查經解經,只不過要來討糖,討不到就搗蛋。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7:21:00
謝謝你幫我查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21:00
還有耶穌幫門徒洗腳哦!可是瑞凡…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22:00
說明萬聖節要到了,不給糖就搗蛋的趨勢在醞釀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7:22:00
我有查阿查完就是長老教會那篇,怎能說不查呢?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23:00
就是不給你糖!你才能搗蛋,上下交相賊…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7:23:00
不我只是滿心疑惑求解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24:00
是呀!我就是最喜歡耐心求惑的人並考驗他的耐心。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7:24:00
做學生向老師詢問怎能批評他說只是要糖卻不查學生發現問題了也就是有查過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25:00
學生?老師?誰是我的母親、兄弟?遵行天父旨意的就是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7:27:00
我只是比方,向sCHb68詢問矛盾的求解也謝謝sCHb68提出更多不解的問題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17:28:00
孔子求道被老子訓的話很適合解答你的疑惑。
作者: wcl1617 (TACo)   2014-10-08 17:59:00
一本聖經萬種解讀。你要信神還是信牧師?
作者: rabbit37979 (Cloud)   2014-10-08 18:02:00
會舉出約翰歐文的聖靈論,我也非常讚同SC大,因為我也打算po一篇關於介紹john owen“the spirit"的文章teamax,如果您真的想了解的話,何不來教會請教牧師呢?牧師是神賦予教導的職位,負責報告神的話,我沒有這個職分, 我只安於我在教會內的發言順序,把我內心的盼望說出來,您若需要真正的解答,那你應該把問題提給牧師請他講解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8 18:23:00
版上可以用來討論不是說一定要找牧師而學校的校墓室已經讓我憤怒,不是我沒找過教會單把盼望說出來而不去討論那自己寫每日心得自己看就好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18:39:00
牧師的聖靈比較充滿,解釋權力較大。
作者: wcl1617 (TACo)   2014-10-08 19:41:00
不同牧師對同一件事有不同說法,要聽誰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08 19:51:00
不要用校墓室啦 吼
作者: rabbit37979 (Cloud)   2014-10-08 20:57:00
不,是牧師有聖靈賜與的教導恩典,除了牧師的教導外,也要時時用心地查考聖經不是嗎?我只會把盼望說出來是因為我的根基不夠,只會就知道的部分提出,也不深入,但牧師是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對教義及經文說明會更加深入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21:02:00
看,開始繞了,你講自己查考他講牧師,你講牧師他講查考..當然,合邏輯來看,又可以解釋自己的聖靈有時比牧師充滿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21:06:00
這哪有繞?作業不會難道不能問老師再回來自己思考?思考不懂再去問老師,這不就是學習嗎?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21:26:00
類比完全失敗,當作信仰是在寫作業?回家想一想答案跟老師不同,所以聖靈啟示也會變來變去?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21:30:00
你都會說類比了,何來『當作信仰是在寫作業』之說。總之,你會這樣回應我相信你是明白了。( ̄▽ ̄)
作者: rabbit37979 (Cloud)   2014-10-08 21:51:00
所以呢?你認為神欠你一個解答嗎?你覺得你沒有聽聞真道很不公平嗎?你覺得至高神欠你一個解釋嗎?對神來說他有"自由"選擇誰可以聽得到真道,你沒聽到他也不會認為很不公平,反而覺得剛剛好,不謙卑己心,悔改己罪祈求神使你了解真道,帶領你至報告他真道的牧師只有你自己被你的罪繞來繞去,至高神不會覺得虧欠你什麼,他的榮耀是自有永有的,在他永恆的生命面前,我們生命比祂眨眼都還短暫,悔改自己犯的罪都來不及了,還在爭論甚麼人類所謂的公不公平平不平等,誰知道下一秒我的心臟還會跳動嗎?我會不會突然倒下就此離開了難道我也要說這不公平嗎?別人可以活久一點我就不行?我們應該要活得一樣長才對阿?你認為呢?聖經裡提到一位財主,只掛心自己倉庫還可堆積多少財富一直算將來還可以堆多少,也許他認為財富可以幫他爭取平等或自由,或是財富就是他的平等和自由,誰知道當夜神就要了他的靈魂神的主權 神的能力 神的自由,跟人比看看,盼望你自己深思明辨,主若允許,願他也賜給你足夠的智慧去了解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8 22:12:00
聽ra大的回應,讓我想起一段經文,『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約翰一書 2:17)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22:16:00
ra大講的,就叫做基督徒的驕傲,沒別的意思。「反正神就最大阿,欠你問的?」在我看到只有「集體意識」對「個體意識」的霸凌而已
作者: rabbit37979 (Cloud)   2014-10-08 22:25:00
是阿!我打了一長串,就叫做"你很驕傲",我還特別用基督徒價值觀的方式來說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8 22:32:00
這種護起教來臉紅脖子粗的基督徒,太多了一點也不特別,而且不管回什麼問題都一樣這樣回恰恰就是表現出自己不想思考,也要別人不要思考的態度
作者: rabbit37979 (Cloud)   2014-10-08 22:38:00
這時候應該要來個經典表情ㄟ@Q@ㄏ
作者: BPM88 (BPM)   2014-10-09 06:40:00
呵 真是經典,聖靈戰力MAX,遠超過所有聖經和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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