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onlys (564)》之銘言:
: 說到這種例子 其實我一直有一種疑惑
: 就是說為什麼“宗教理由”是必須被拿出來這樣檢視的呢?
: 我的意思是 不管是任何理由 感覺都跟“宗教理由”是同一個等級的
: 沒理由“宗教理由”要被這樣歧視 好像提宗教理由的就低人一等
我支持t大及其他人的宗教理由是有正當性合法合理的
不過你們顯然忘記一件事
基督教會在上一次的大遊行及後續不停地反同婚法的種種舉動
從來都沒有動用到「宗教理由」
https://taiwanfamily.com/?page_id=20
以「維護家庭價值,反對同性婚姻」的四項理由沒有一樣和宗教沾得上邊的
(小聲說)雖然我們都看到遊覽車上寫了是哪個「宗教」團體也知道錢都流到哪個「宗教」團體了
我不只覺得柿子挑軟的吃很噁心,對於說謊話和異教連結,我相信上帝也同感噁心
為什麼基督教會不敢明白地說,同志婚姻法案的成立破壞了聖經的教導
這才是他們大規模遊行的真正理由
因為連他們都知道婚姻是普世人權,拿「宗教理由」來反對是站不住腳的
※ 編輯: march501 (36.231.77.9), 10/07/2014 23:53:02